(二)审判权受制于裁判请求权
在权利与权力的关系上,公民的权利是国家权力配置和运作的目的和界限,权力要受到权利的制约,权利对权力具有最终的取舍力量、裁判请求权与审判权也不例外(。例如,法院的审判权所及的范围即主管范围要同与裁判请求权密切相关的纠纷可诉性的范围保持一致;审判权的启动取决于当事人基于裁判请求权行使诉权,当事人有裁判请求权,但如果当事人在纠纷发生时,不行使这一基本权利,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就个会启动诉讼程序,法院更不会行使审判权;当事人基于裁判请求权行使诉权提起诉讼且符合条件时,法院必须受理并行使审判权,而不能拒绝受理或拒绝审判,法院的审判权不得侵犯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法院无故不受理当事人的起诉,是对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的侵犯,是一种违宪行为;法院的审判权必须公正行使,以保障当事人的公正审判请求权为己任,如果审判权的行使出现不公正现象,当事人基于裁判请求权中的公正审判请求权,可以对法院的行为提出异议和声明不服,如对于法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对不公正的审判,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申请再审等
(三)裁判请求权的实现依赖于审判权
即使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裁判请求权,但如果闰家不设守独立公正的法院,裁判请求权也只能成为空谈即使闰家设方了独立的法院,但是,当当事人基于裁判请求权向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法院拒绝审判,那么,当事人的裁判清求权也是不能实现的;或者即使法院进行了审判,但是由干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是不独立的,法官没有依据法律独立审判,或者法官的审判是不公正的,那么,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还是没有得到真正实现。裁判请求权的实现,不仅要有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行为,而叹要有法院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的行为也就是说,法院独立、公正的审判是裁判请求权的基本保障
三、司法为民的实质
(一)司法为民要求国家(特别是它的法院)保障当事人诉诸司法的权利得以顺利实现
诉诸司法的权利包含四方面内容1.诉诸司法的权利是平等的,不论年龄、性别、民族、职业、文化程度、财产状况、宗教信仰、党派等,任何人都享有诉诸法院的权利这也意味着:只要发生民事权利争执,不管争执的标的额的大小.任何人都叮以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即使用国家的审判制度来解决纠纷,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请求,法院既不能拒绝受理,也不能拒绝审判2.诉诸司法的权利意味着人人有权要求法院行使审判权,通过审判即判决的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争汉当事人诉诸法院就是要法院通过审判解决纠纷,基于当事人的诉诸法院的权利要求,在通常情况下,法院欲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应当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法院不能强制调解3.诉诸司法的权利意味着任何人在其权利受到浸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时有排斥非司法机构对他们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作终局性决定的权利,除非当事人之间达成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应当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4.诉诸法院的权利意味着任何人有权获得独立的、合格的法院审判。如果法院(包括法庭)是不独立的、不合格的,诉诸司法的权利也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诉诸司法的权利,至少不是现代意义上的诉诸司法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