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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币制度危机的法律根源和改革方案

  

  三、应对当前国际货币危机的法律对策和方案


  

  自从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国际上改革国际货币制度的呼声四起,提出了各种改革方案。2010年3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发表的《关于改革国际货币制度的思考》一文,建议创设超主权储备货币,俄罗斯、巴西等国对此表示赞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卡恩也认为中国的建议是合理的,但美国强烈反对。然而,通过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应该对现行国际货币制度进行改革的观点已成为大多数国家的共识。


  

  笔者认为,国际货币关系的调整和改革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首先,美国虽遭危机重创,但是相比较而言,它现在仍然还是世界上金融、经济和科技创新最发达的国家,美元仍然是各国外汇储备中最主要的货币,也是被世界各国广泛接受的结算货币,使用美元进行计价已经是国际经贸和投资领域中的一种习以为常的传统和惯例,并且每天都在被无数份投资或贸易合同所确认。这一现实不可能在短期内改变。其次,在战后六十多年的世界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国之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政治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且,这些权利义务关系已经通过各国签订的双边或多边条约确定下来了,想要进行调整并非易事,需要有长时间的协商和谈判过程。再次,中国虽然已是外汇储备和进出口贸易额世界第一、GDP和经济规模世界第三,但是人均产值、技术创新和金融体系的活力均处于世界中下游水平,距美国等发达国家还有较大距离。人民币要与美元、欧元鼎足而立,中国的经济基础和金融体系还不够强,还需一个继续发展壮大的过程。但是,这不等于我们只能坐在那儿等待时机来临,先期进行战略方向和实施策略的研究是必须的。笔者认为,中国应该积极开展国际货币立法的研究,总结战后国际货币制度内含的法律教训,根据公正的和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制定一套近期、中期和远期目标相结合的渐进的改革方案,在发展中推动国际货币金融新秩序的建立。具体而言:


  

  1、近期目标:加强海峡两岸和港澳地区的金融合作,争取建成一个大中华地区的货币联盟。


  

  1997年7月和1999年12月,香港、澳门先后回归祖国,与祖国内地的经贸投资关系日益紧密,而近几年海峡两岸的年贸易额也已达一千多亿美元。实际上,两岸四地已经形成了一个规模巨大的大中华经济圈。与此同时,两岸四地的金融合作关系也在发展,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香港,早已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桥头堡,2009年4月,第三次陈江会谈签订的“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为两岸货币兑换、互设银行、金融监管等扫除了障碍。如果我们进一步努力,将两岸四地建成一个大中华地区的货币联盟,这将极大提升中国在重建国际金融新秩序中的话语权,为人民币成为与美元、欧元相鼎立的国际货币打下坚实的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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