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透明度原则对于降低国际贸易风险、增加外国贸易报复的威慑力、保障对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救济等方面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透明度原则下的国内监管
透明度原则虽然是一项国际法原则,但是在制衡国际贸易保护、平息国际贸易争端的同时,也能够帮助到国内力量对政府贸易管理的监管,这更多地体现为公开并统一国内的贸易政策和贸易管理行为。透明度原则不仅仅要求向外国政府和个人公开贸易管理行为,同时也要平等地向国内的个人、企业或任何其他主体公开自己的贸易管理行为。透明度原则不仅适用于外国政府和个人,这种贸易管理行为和贸易管理政策的透明也同样受到国内主体的监管。
按照主体的不同,透明度原则的作用可以分为两类。首先,透明度原则有利于权力机构和司法机构对行政力量进行监管。政府不公开自己的行为,权力机构和司法机构对它的监管就无从谈起。有的才能放失,透明度原则对权力机构和司法机构的重要性,在三权分立国家当中表现的更为明显。其次,透明度原则能够帮助国内民众对行政力量进行监管。透明度原则要求政府将所有影响贸易的法律、法规进行公开,而相应的信息也无法再保密,这就使得公众可以有机会参与到政府的贸易保护政策是否有利于自己、是否有利于国民经济整体的思考当中来。在金融危机下,政府虽然有强烈的贸易保护的冲动,但是,政府过去通过片面强调不实行贸易保护的损失、强调贸易对手国家在贸易保护当中的劣行、淡化贸易保护高昂成本的做法,在透明度原则下变得不再可行。那些推动贸易保护政策的政府,在换届选举中容易被得知真相的选民选下去,与特殊利益集团勾结的政党和政客不得不面临着政治生涯完结的风险。因此,在透明度原则的帮助下,公众有机会成为真正主导政府决策的群体。
按照功能的不同,透明度原则的作用也可以分为两类。第一,透明度原则能够有效地防止在金融危机中贸易管理发生腐败。金融危机下,贸易扭曲的受益者在透明度原则下无所遁形。如果发生了多数人受损而少数人受益的情况,检察机关和公众必然会调查贸易管理主体的廉洁性。阳光作为最好的防腐剂的效用在此时体现的淋漓尽致。第二,透明度原则能够帮助实现对贸易管理的合理性的监督。对于所有国家而言,在行政法层面上对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标准相对明确,举证也相对简单。但是合理性的审查,对于任何一个国家而言都是比较难以实现的。这既是由于合理性的标准众口难调,也是由于举证责任的负担过重,难以证明一个行为是否合理。但是,透明度原则能够帮助各方利益主体了解与自己利益相关的政府行为,并且可以通过法定的渠道表达自己的立场。这就使得政府在进行贸易管理的时候,不得不权衡多方利益主体的要求和主张,在各种复杂的情况下做出尽可能合理的决定。这就是说透明度原则能够使政府贸易管理行为的合理性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