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最好的律师

  

  而且,领衔律师自己的发言也过于繁琐。长篇大论,让人无法集中注意力。虽然涉及六个措施,为什么不选择最为明确的一、两个问题说说,而将对其他问题的详细说明留在书面回答呢?上午我俩还聊过开庭时言简意赅直截了当的良好效果啊。上一个案子与他合作,他开庭时总是简简单单地,三句两句就切中要害,给人一锤定音的感觉。我们虽然是原告,但他似乎一直保持守势,仿佛有经验的猎人,静静守候着,待猎物走近,一枪致命。那个案件,我们大获全胜。


  

  不仅如此,经济学家滔滔不绝的解释,却给对方抓住了把柄。对方三言两语总结了经济学家的发言要点后说道:感谢你支持了我方的观点。此时此刻,久经沙场的领衔律师也无力回天,只能支支吾吾地说几句话补救一下。显然,律师与经济学家的事先讨论不够充分,以至于经济学家不知不觉偏离了方向。其实,让专家发言有利有弊。利处是能把专业问题讲清楚,并且增加可信度。弊处则是可能失控。专家并非律师,没有开庭经验,对方一问一搅就乱了阵脚,任由别人牵着鼻子走了。因此,使用专家,一定要将其严格限制在专业领域,不可放任自流。


  

  对于法官的最后一个问题,辅办律师作了简明扼要的回答。然而,当法官说“没有问题就休息十分钟”的时候,他却鬼使神差地举牌说道:“请问对方为何说我们这个措施有问题呢?”这可是大忌啊!领衔律师上次就对我说过,向对方提问,就是给了对方向法官解释的一个机会,因此开庭主要是回答法官的问题。他自己团队这么有经验的律师,怎么会犯这样的错误呢?果然,对方发言后,本来简单的问题开始变得复杂起来。


  

  这位老兄显然没有认识自己的错误,接着又犯了一个错误。在总结发言的时候,针对对方的一个请求,他义正辞严地指出,根据WTO某条某款,法官无权就某个问题这样裁决,而应该那样裁决!律师怎能“教训”、“威胁”法官呢?为什么不用一种委婉的说法呢?他还以为自己是在上诉机构工作啊!他难道忘了,这个案件的法官非常自信,在上次开庭我方提出反对意见时故意给了对方更多的照顾?


  

  此外,主办律师和辅办律师的总结发言也过于琐碎,仍然纠缠于一些细节问题,给人一种炒冷饭的感觉。开庭两天了,谁还愿意听哪些颠来倒去的争论呢?如果在最后发言中跳出本案的技术性争议,简单说说本案的来龙去脉,会给人耳目一新、“动之以情”的感觉,将法官的注意力拉回到本案的重大意义上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