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诉讼的结构有力地冲淡了私人诉讼的敌对情绪,由国家主持的诉讼中,对“子民”的照顾责任逐渐被放大,如果随意对子民定罪,必定损害国家的威严和法律的权威。在案件处于悬疑状态时,对被告的宽容体现了国家的仁慈和对法律的尊重,正是刑事诉讼走向国家化,保证了有利被告原则的生存空间。
3.对正义的诉求促进了有利被告原则的形成
国家介入诉讼的起源之初并非为了正义,而是和平,抑或说只是为了制止私人搏斗,诉讼世俗化和国家化的初期并不注重证据和程序,它们为有利被告原则提供了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有利被告的思想的产生是人类文明和法律正义的象征,罗素在《西方哲学史》中写道:“文明人之所以与野蛮人不同,主要的是在于审慎,或曰深谋远虑。”野蛮时代的人类仅仅受本能和冲动驱使,而缺乏深谋远虑和克己奉公。只有进入到文明时代,人类才会越来越多地为了明天的受益而抑制当前的本能和冲动,为了更多地保护自身而服从组织内共同的约定俗成。[6]只有当诉讼步入文明时代,正义的诉求被注入法律时,有利被告思想才真正获得了生机。
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表法》所反映的正是一个由同态复仇向其更文明的刑罚方式过渡的阶段。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它在规定了众多允许同态复仇的法条的同时,已经开始出现代替伤害人体部位的财产刑,例如对没有抓住现行的盗窃犯,规定支付一倍的赔偿金,对于殴打行为,规定处以25阿斯的罚金;裁判官还根据《十二表法》引入了“侵辱估价之诉讼”[7],通过它使刑罚变成财产刑。在这一时期,诉讼的发展也同样经历了由落后到文明的过程。《十二表法》中首次规定了最古老的诉讼形式——法律诉讼(legis actiones),这个名称的得来是因为它是“由法律所创立的,或者是由于这些诉讼遵循法律的词句并且因而同法律一样被奉为不可改变的”诉讼形态。[8]但是,法律诉讼具有苛刻的形式主义,以至于诉讼中“过分地拘泥于细节,哪怕只犯有极微小的错误都将败诉,例如某人在诉讼中称‘葡萄树’被他人砍伐则必定会因为用错了套语而败诉,因为《十二表法》里规定偷伐树木的诉讼必须使用‘树木’一词”;而且法律诉讼不注重对事实和证据的审查,一切程序都是在走形式,审判的结果往往取决于一些偶然的情况,例如赌誓的结果,甚至带有神明裁判痕迹;同时,法律诉讼的目标指向对当事人人身的强制执行,裁判结果带有强烈的惩罚性{5}(P.28—29)。而诉讼文明的发展促进了“程式诉讼(processo per formulas)”的产生,虽然程式诉讼何时产生仍无明确的研究结论,但无可置疑的是,程式诉讼实现了对诉讼程序的正规阶段的划分,规定诉讼程序必须分为“法律审”和“裁判审”,诉讼不再是走过场,当事人也获得了更为广泛的诉讼权利;更为重要的是,除却了法律程序形式主义的严格规定,法官的裁量权大大扩张,正是在这种扩张之下,“正义”和“公平”等标志着人类文明的词汇显示了它们的作用,成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判断标准。
强调法律对正义的追求明确地体现在优士丁尼时期汇编的《学说汇纂》中,《学说汇纂》的第1卷第1章的标题就是“关于正义和法”,主要阐述了罗马法和正义的关系,书中记载,“法其实来自于正义”,“法学是有关于神和人的事物的知识,是正义和非正义的科学”,根据《学说汇纂》,法律还被定义为“善良和公正的技艺”和“正义和非正义行为的准则”。《学说汇纂》的繁荣期是帝国的前200年,也就是说,至少先于优士丁尼时代三个世纪{4},这说明将“法律”与“正义”正式联系起来至少在公元200年左右就已经确立了,而根据《学说汇纂》中对有利被告相关制度的记载,这一时期也已经产生了有利被告的基本理念。
4.基督教的传播加速了有利被告思想的推广
公元235年,罗马君主亚历山大·塞维鲁被杀,罗马陷入了军阀混战的无政府状态。在这场国家危机中,基督教得到了广泛的传播,掀起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精神革命,造成了对宗教权威的猛烈冲击。随着罗马帝国东西两部的划分(此时还没有分裂为两个帝国),西部的戴克里先和东部的君士坦丁对基督教采取了不同的态度:戴克里先试图恢复帝国昔日的权威,因此十分维护罗马的传统,对基督教采取了一系列迫害活动;而君士坦丁本人则鼓励基督教精神的畅行,甚至出现了神权政治的倾向。在公元313年的米兰会晤之后,帝国最终对基督教确立了容忍的态度。君士坦丁皈依了基督教,他还“担心基督教派的分离,催促实现教会的团结和睦。……在经历了一个时期的动摇和矛盾之后,天主教的统一成为了帝国的特点和基础……帝国和立法均维护这种统一”{3}(P.294—295),在各种因素的综合下,基督教最终发展成罗马帝国的官方信仰。
在其后的时期,对罗马法演变产生过深刻影响的因素中,基督教的胜利占有首要的位置。人们对宗教的新看法、国家宗教的确立带来了一系列新的观念和规范。基督教的影响不仅仅局限在法的领域,由于基督教本身同样是生活的源泉,因而它必然也影响着人们的观念和法的规则,皇帝本人也希望在立法中反映新宗教所启迪的新观念。君士坦丁的下列论述可以说是基督教精神的表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