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不断推进分权改革,打破地方政府层级和推进区域联合。宪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共和国的地方单位是市镇、省和海外领地。其他一切地方单位依法律建立。这些地方单位由选出的议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自主管理。在各省和领地,由政府的代表负责维护国家利益、监督行政并且使法律获得遵守。”宪法规定了地方政府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地方政府自主管理的地位;通过确认地方分权原则,尊重地方政府的规章制定权,促进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法国重视行政契约的作用,力求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形成信任合作的伙伴关系,从区域联合的大区地位来讲,“法国强调国家—大区契约的重要性,这是国家与一个大区所辖地方行政单位之间经谈判协商达成的文件;契约规定了在约定期间所达到的发展目标,规定了国家与地方行政单位为实现该目标所承担的财政义务;最高行政法院曾经承认,契约具有行政契约的性质。”[10]法国虽然仍然执行单一制,但其正在推进地方分权,打破原有的行政层级观念,推动各地方政府合作,作为地方公立公益机构的大区及城市共同体等合作机构,对于整合国土资源、促进区域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对我国县市关系定位具有借鉴作用。
德国保障州和地方政府的独立性地位,重视乡镇之间合作。德国《基本法》第28条明晰各联邦州的权限,对县市、乡镇及乡镇联合体等地方政府的自治权予以保障,特意承认乡镇联合体作为公权力的自治保障地位。“德国县市、乡镇可以超越本县、本州甚至联邦的范围,开展越界合作。”[11]地方自治权的保障,尤其是对多元地方行政主体自主联合的保障,促使德国区域联合蓬勃发展,推动了区域经济文化的融合衍生。德国16个联邦州中有柏林、不莱梅和汉堡3个城市州,柏林自1911年以与周边地区组成联合体的形式不断扩展,对城市区域化起到推动作用,其《基本法》118条对柏林及周边的布兰登堡州区域划分作出界定,为未来大柏林圈的发展做出铺垫;《基本法》29条也对联邦内领土的重新划分做出规定,通过民众投票等方式适应未来城市化需要,现阶段不莱梅州和汉堡州也通过地区联合体等方式,与周边卫星地域建构协调配合平台,破除本身地域有限的困境。德国大城市通过与周边地区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促进城市化发展及加强本区域协调,譬如法兰克福、汉诺威等城市都通过联合周边区域增强总体影响力;位于北威州的鲁尔工业区也正是发挥整体协调能力,将自身从工业制造中心转轨成高科技行业协调发展的新兴区域。德国的地方治理方式,不断促进地方政府间合作,推动了区域协调发展。
三、斜向府际关系的提出
中国府际关系协调并非一蹴而就,县市等级关系也并非一朝一夕所能打破,从斜向府际关系视角协调地方政府间关系,可超脱等级制并逐步建构多元伙伴型府际关系网络。
斜向府际关系可虚化行政层级,规范县市等地方政府定位。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大多具有自主地位,并不存在孰高孰低的行政级别,其权力源于本区域民众,对本区域民众负责。而中国仍然陷入行政级别的束缚之中,按照行政级别管辖各级地方政府而缺乏对地方利益的尊重,原本就缺乏法理性根基和民意基础,这等于承认广域抽象公意大于狭域抽象公意,漠视部分地方民众和团体的权益引起的只会是消极怠工。政令在行政层级推行中,机制僵化、反馈渠道缺乏、不重视政策执行中的民主,城市化过程中动辄通过行政命令划分开发区域,却未充分考虑郊区利益、较少听证征求郊区民意,用多数公意的名义进行城市开发、盲目征地拆迁带来诸多后续问题。市管县缺乏宪法根基,需要重构当前县市关系、建构平等对话平台,短期内废除行政层级并不现实,采取循序渐进的斜向府际关系定位,将各县市等地方政府置于网络之中,虚化行政层级和维护地方政府的自主管理地位,保障政治对话空间的开放平等,可促进县市实现联系合作,既保证城市联合区域推进城市化,又尊重乡村区域的民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