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合理的权力配置模式就是关于权力制约的制度。权力的所有者基于权力效能充分发挥的憧憬,将权力交付相关主体行使,为了避免“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的历史教训,不得不“以权力制约权力”。就刑法解释权而言,就是要通过配置模式这一措施,从制度上保证权力的有效制约,保障人民的权利不受侵害。黑暗的中世纪,正是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引发了刑法的擅断性,严重危害了人民的权利。因此,用制度去保障公民不受权力的侵害是刑法解释权配置模式的又一重要目的。
【作者简介】
喻海松,单位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刘克兰,单位为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
【注释】此部分引用的史实资料,未注明出处的,均出自于梅利曼:《大陆法系》,顾培东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9 - 42页,特此说明。
赵秉志主编:《外国刑法原理(大陆法系)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0 - 72页。
格伦顿等:《比较法传统》,米健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93页。
董皡:《司法解释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7页。
董皡:《司法解释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8页。
董皡:《司法解释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0页。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531页。
刘树德:《宪政维度的
刑法思考》,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45页。
张志铭:《关于中国法律解释体制的思考》,载《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
周旺生:《立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56页。
参见卢建平:《法国刑法中的严格解释及其价值取向》,载赵秉志、张军主编:《中国刑法学年会文集(第一卷:
刑法解释问题研究) 》(2003年度)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