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论坛共分为三个单元。上午进行的是第一单元,该单元由储槐植教授主持,许内曼教授担任主报告人,王莹博士担任翻译,阮齐林教授、王政勋教授、刘明祥教授以及劳东燕副教授担任主评人。在题为“中国刑法理论的去苏俄化——以构成要件理论为例的分析”的主题报告中,许内曼教授首先对中国刑法的飞速发展表示了肯定和赞赏,认为中国刑法典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取得了令人欣慰的成果,但同时他也指出,中国的刑法总则是散在的、独立具有意义的、但是无法构成整体的碎片,这会留下巨大的法律漏洞;其次,他认为苏俄刑法总论中没有构成要件概念,未对不法和罪责作区分,而苏俄刑法的无体系性这一缺陷也正是中国刑法需要去苏俄化的原因所在;最后,许内曼教授介绍了德国刑事不法构成要件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理论的教义学历史,并在此基础上倡导由不法和罪责组成的二阶层的犯罪论体系。在精彩的报告之后,四位主评人分别就犯罪论体系的立法导向与司法导向、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关系、犯罪论体系的简明与复杂、不法与责任的区分等问题与许内曼教授展开了讨论。
论坛的第二单元和第三单元在下午继续举行。第二单元由卢建平教授主持,陈兴良教授作了题为“犯罪论体系的去苏俄化”的主题报告,夏勇教授、曲新久教授、刘仁文教授以及蔡道通教授担任主评人。在报告中,陈兴良教授首先对苏俄犯罪构成论进行了知识论的考察,认为苏俄在犯罪构成上存在以皮昂特科夫斯基为代表的教科书派和以特拉伊宁为代表的反教科书派的对立,前者主张犯罪构成的一般性、共同性与总则性,而后者坚持犯罪的具体性、个别性与分则性;其次,他描绘了苏俄犯罪构成论在中国的引入、中断、恢复重建的图景,并特别指出对中国刑法学产生深远影响的是教科书派的犯罪构成论;再次,他从规范分析、结构描述、功能考察三个方面对苏俄犯罪构成论与德日三阶层犯罪论体系进行了对比性的考察,论证了犯罪论体系去苏俄化的正当性和必要性;最后,陈教授指出,以三阶层取代四要件是一种必然的选择,这一选择无关历史与政治,只关涉学术与逻辑。报告之后,四位主评人在肯定报告巨大学术价值的基础上,围绕去苏俄化的概念、去苏俄化的是否必要、犯罪论体系之争是否无关政治与历史等问题展开激烈的争论。有的学者认为,四要件较三阶层有着明显的缺陷,但这种缺陷是可以改造的,而不是非去不可;有的学者建议,取消犯罪构成的概念,同时主张保留传统理论的合理知识;有的学者认为,犯罪论体系的目的在于准确定罪,在实现这一目的过程中,三阶层与四要件之间并无明显的优劣之分;还有学者强调,犯罪论体系的问题必然关乎历史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