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关于法院安检工作的几点思考

  

  (二)制定并落实各项制度


  

  1、最高院应加强对相关规章的调研制定,明确法院安检人员职责和工作范围及任务、使得法院安检工作有法可依。处置突发事件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


  

  2、省高院总队、中院支队应加强对安检相关制度的统一,对安检人员的集训,笔者认为内容大致应包括:业务培训(统一动作)、文明规范培训(统一文明用语、规范接待行为)、心理培训(培养不急不躁冷静处事的能力)。


  

  3、笔者认为目前各基层法院法警部门至少应坚持以下三项制度:(1)、重要案件通报制度,各业务庭应将矛盾突出的案件、离婚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案件的简要案情、当事人基本信息、重点防控对象于开庭前一天之前通报给法警部门,法警部门可以做到安排工作心中有数,安检人员也可提前掌控,做到有的方矢。(2)安检工作定期小结制度,法警部门应当对一段时间内的安检工作适时进行小结,总结经验教训,不断训练提高。(3)、安检成果展示制度,将安检中检查出的危险品、违禁物品的图片及其他兄弟法院发生的相关事件在院宣传栏、或在内部网上进行展示,以提高全体干警对安检工作的认可度和支持度,让来法院当事人了解法院安检实际也是为了保护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理解并支持法院这项工作。


  

  (三)用心做好安检工作,不断提升做好安检工作的艺术性。


  

  1、要“精心”,警队领导首先要精心组织教育训练,努力使每位警员思想上认识到位,安检业务训练到位,人人业务娴熟。其次要精心排查问题会同安检查出的违禁物品一并向相关领导汇报,尽可能形成“领导重视,全员受教育,人人促安全”的良好局面。最后要精心沟通协调,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提前掌握,安排重点防控,安检人员上岗前要做到心中有数。


  

  2、要“热心”,当事人走进安检室,安检人员首先应笑脸相迎,注重文明用语:“您好,请坐下歇一会儿,我们XX点上班,给你带来不便请谅解。”“您好,同志,您来法院为啥事?请您出示证件,接受安全检查”等等。其次要热情接待,对接受完安检的人员,做好引导工作,对不愿意接受安检的人员,告知相关规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情绪激动的人员,到杯水,递一支烟,了解来意,做好稳控工作,联系相关人员接待。对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尽可能搀一下、扶一把,安排坐一坐歇一歇,优先安检。安检结束后,要做好导诉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