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下并举推进法治

上下并举推进法治


熊文钊;郑毅


【摘要】地方法治建设正逐渐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试验田”,国家层面法治建设环境的同步支持是地方法治建设深入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支点。
【关键词】法治
【全文】
  

  近年我国地方法治建设进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不少省区市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通过对近年来地方法治建设新脉动的观察,笔者认为具有以下不容忽视的特点:


  

  在提法上,意图通过“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法治某省”的逻辑实现“法治某省→法治中国”的终极目标。这不仅仅是表述形式上的改变那么简单。如广东从1996年提出“依法治省”到2008年提出“法治广东”,这12年中体现出地方法治建设资源及诉求的变化,由“自上而下的顺向滴灌”模式向“法治建设地方化与本土资源化背景下的自下而上的反向回馈”模式并最终到“法治建设上下并举、动力双核化”模式的转身。简言之,如果说“依法治省”仅仅是对“依法治国”的简单回应和被动逻辑重复的话,那么“法治某省”的提出则蕴含了地方法治建设的主动性思维——法治建设的进路正在向“上下并举”悄然进化。


  

  在目标上,讲求“先行先试,以点带面;立足地方,辐射全国”。2008年颁布的《湖南行政程序规定》成为我国统一行政程序立法“吃螃蟹”第一人,而《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实际上也蕴含了允许地方法治的先行先试,在不违反上位法的前提下,应该允许有所突破的潜台词。地方法治建设正逐渐成为国家法治建设的“试验田”。在经济特区的成功所鉴证的经济发展领域先行先试模式的极大成功之后,法治建设领域也终于逐渐突破了“先中央、后地方”的传统思维,开始在更为广阔的地方基层寻求全新的引领改革的空间。这既是支撑前述“地方法治建设主动性思维”的重要基点,又是对国家层面宏观法治建设着力的直接回应。


  

  在内容上,侧重于直面当前历史情势下法治建设新问题并进行及时应对。法治湖南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决策与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是基于回应现实的逻辑,法治广东的“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强化对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体现了与实践同步的思维,法治江苏的“充分实现和保障人民管理国家、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事业的权利”、“有效规范和约束公共权力的配置和行使”更是针对现实态势的反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