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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贸易壁垒的制度缺陷及法律对策初探

  

  对于善意的绿色壁垒,笔者认为,它不是西方国家凭空想象的空穴来风,它是人类科技与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必然产物,它的产生和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


  

  (一)它是对日益严重的环境危机的积极响应。众所周知,全球公共资源的过度开发与利用导致了人类外部环境的极度恶化,但时至今日也没有一个超国家政府可以承担这种环境成本。


  

  (二)它是日益发展的绿色化浪潮的必然结果。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生态价值观被广泛接受,他们对自己的生存环境和卫生食品安全日益关注,追求高品位生活的意识也越来越强,对衣、食、住、行的要求越加严格,这迫使发达国家政府通过立法满足国内居民的绿色需求,保护本国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


  

  (三)发展中国家也需要绿色壁垒。发展中国家一方面需要通过善意绿色壁垒提升自己的环保水平,另一方面也需要用它来阻挡发达国家将一些高消耗、高污染产业和产品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绿色壁垒不仅有利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的环境保护,也有利于全球环境的改善。


  

  在合理的外衣下,善意的绿色壁垒也掩藏着许多不合理,这些不合理自然成为人们怀疑甚至攻击的切入点。其不合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经济与科技发展的不同阶段,让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适用同一标准这本身就不合理。由于发达国家在科技与经济方面具有突出的实力,使得它们的最优环境标准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假定发达国家在对外贸易中以其最优的环境标准为壁垒对待发展中国家,则发展中国家必然丧失很大一部分海外市场,这将使本来就很脆弱的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雪上加霜。有学者认为,绿色壁垒只要符合非歧视原则,而不论它制定时,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最优环境标准的差距有多大,都是合理的,即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因此而受到限制。因为我们不能只从发展中国家自身利益的角度看问题,而应该以非歧视原则作为评判的唯一标准。更何况如果允许发展中国家生产的不符合发达国家环保标准的产品进口,那么对发达国家本应能够达到的环保水平和人民健康水平无疑会造成破坏。我们不能要求发达国家以牺牲本国的环境利益和人民健康为代价给予发展中国家以特殊照顾。发展中国家也不能总在别人的照顾下求生存,应该把立足点放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励精图治,提高水平,这才是长久之计。


  

  2.善意的绿色壁垒造成的单边贸易极不合理。发达国家的善意绿色壁垒就象一条引水渠,使国家物流单向运动——发达国家的产品可以自由进入发展中国家市场,而发展中国家由于其产品质量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标准难以进入发达国家市场。在推行绿色壁垒时,发达国家正是利用这种差异,过于强调对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通过制定与实施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可能达到的环保标准,使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处处碰壁,难以进入发达国家,以致丧失了大量的发达国家的海外市场。


  

  3.把环境污染的责任完全推给发展中国家是极不公平的。首先,发达国家利用经济技术优势对发展中国家的自然资源进行掠夺性开发是造成发展中国家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其次,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土的环境和资源,大量将国内的高能耗、高污染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给发展中国家造成了严重的环境破坏,导致了发展中国家的环境成本大幅提高;再次,发达国家不仅不承担上述污染责任,而且对发展中国家的治理措施进行不合理的限制。它们以国际贸易应在公平的基础上进行为幌子,主张任何国家都不能以任何理由为借口,对企业进行“环境补贴”,发展中国家也不能例外,不能享有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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