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上述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民营企业自身的实力尚难以达到在某个领域的独占地位。即使是政府放宽了民营企业在一些领域的进入限制,但囿于自身的观念、实力,他们在事实上很难进入或者没有进入的意识和考虑,如民航、铁路、航运、石油、石化、化工、冶金、机械(含汽车、飞机、船舶制造)、金融、保险、电力、电信、邮政等,更不用说事关国家军事安全的一些产业部门,如航空航天、军工等部门完全由国家垄断的现象了。目前,私营企业对上述领域可说是望而生畏,或者可望不可及。总之,第二产业中除轻纺行业外的大部分、第三产业中的相当部分,基本上还是国家资本居于垄断主导地位。
上海是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也是私营企业比较发达的城市之一。据上海市2004年统计年鉴资料,上海市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重由1995年的18%上升为38.9%。其中私营及个体经济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由1995年的3.3%上升为13.5%。此比重中尚含有个体经济。但上海市私营企业在全市企业总数中所占比例却达到64.2%。可见,在即使是上海这样最发达城市里的私营经济之规模亦不甚大。浙江省是我国私人资本最雄厚的省份。近年来浙江私人资本在经历了炒房炒煤之后再想开拓新路,在西部地区进军石油业,但面对国有资本的石油巨头的围堵,已是步履维艰。
以此二例似可说明,就全局来看,我国私人资本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尚难以形成垄断地位。当然这并不排除在轻纺业内个别私营企业具有较大的优势地位,但这与有能力限制竞争、排挤他人还有相当距离。
(三)对国家有关经济政策的检讨
第一,政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有些有效的好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起到正面作用,一旦时过境迁,政策不能及时调整修改,与时俱进,其结果完全可能有悖于制定政策时的初衷,甚至起到相反的作用。典型者如对外商的优惠政策。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对外开放的大政策后,我们急于引进外资而制定实施了该政策,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定的。但是对外开放27年来,现在我们面对的已经不是外资愿不愿和能不能进来的难题,而是在我国市场化逐步加深的今天,外资进入以后国内资企业的关系,二者如何公平竞争的问题。那么原来对外资进入的优惠政策如不及时调整,势必把内外资企业置于不公平的竞争起点上。这也是当前有日共睹的事实。各界对此已早有烦言。
第二,有些政策自其出台时就是值得推敲的或者是有争议的。典型者如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制定和实施的一些政策。如单一的扩权让利政策,1983—1985年对国有企业“利改税”、“拨改贷”等政策,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国退民进”,以及世纪之交的“债转股”政策,等等。我国的改革是史无前例的伟大事业,有些问题不可能是看好了、想成熟了再动手改革。因此,有的政策虽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缺陷,应该说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不排除当年有些政策出台时就是有争议的,是决策层对不同意见或者少数人意见未予适当重视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