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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协同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

  

  不言而喻,切合民族文化要义的法律理想图景,才是可行的、有实效的;尽管我国民事诉讼理论乃至整个法学理论对西方有着很强的路径依赖,但是协同主义模式却可以成为建构中国化的民事诉讼秩序的标尺。协同主义的模式为民事诉讼立法提出了新的课题。它为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注入了新的程序原则和程序要素,它通过加强当事人和法官的权责互动机制,提高了当事人对裁判的可接受度,从而为实现社会和谐发挥积极作用。


【作者简介】
肖建华,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注释】邓正来.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对梁治平“法律文化论”的批判.政法论坛,2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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