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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试点推进人民调解制度改革

  

  人民调解制度的完善及“大调解”格局的建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不断总结和提高。在地方党委的支持和指导下,广安市司法局与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CJS)合作,引入相对中立的研究机构参与人民调解制度的试点改革,研究改革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评估改革效果,完善改革方案,并在实践中进行试点,全面探索改革与完善人民调解制度的广安模式。


  

  十年来,我一直致力于纠纷解决与司法制度的研究。经过多年的准备,2005年4月,我在西南政法大学建立了CJS;2006年在诉讼法学科增设司法制度研究方向;2007年初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西南政法大学在法学一级学科中自主设置司法制度二级学科,独立招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这是全国第一个独立的司法制度二级学科。CJS将以司法制度学科为依托,努力成为国内司法制度研究一个有影响的交流平台,推进相关领域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力图对中国司法制度的改进有所贡献。司法制度学科的研究方向包括:纠纷解决;司法改革;司法政策;司法的跨学科研究(司法社会学、司法经济学、文学与司法等);中国司法制度;比较司法制度。研究重点,一是历史,二是现实。考察历史可能做出大学问。研究现实即司法的经验研究,是我们的主攻方向,而与司法部门合作发起司法改革行动项目,通过试点推进司法改革,则是今后几十年的核心工作。


  

  该项目的主要思路是:与司法部门密切合作,以其工作为中心,针对司法实践和司法改革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进行司法的经验研究,在国家确定的司法改革的框架下,提出或完善司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在实践中试点,进而对试点结果进行评估,不断完善改革方案,最终提炼出可在更大范围内加以借鉴的司法改革的经验和模式。2008年,该大型项目已顺利完成一项子课题,CJS与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合作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证研究》项目取得了预期成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国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走向。CJS与广安市司法局合作的《人民调解制度实证研究》项目将在前期经验教训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通过试点推进司法改革”的方法论,推动广安、四川乃至全国的人民调解制度改革。因而,本次课题的主题确定为:通过试点推进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革。我们组织了《人民调解制度实证研究》课题组成员及有关参与者,以人民调解制度为中心,特别以广安对人民调解制度的探索为例,从不同角度讨论这一主题,故而,本次研讨亦可视为四川省广安市司法局与西南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合作项目的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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