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冲突与消解:举证时限制度的反思

【作者简介】
罗飞云,扬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注释】黄松有主编.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
王亚新.社会变革中的民事诉讼.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宋朝武.论举证时效制度的建立.人民司法,2001(6)。
尧厄尼希.民事诉讼法.周翠译.法律出版社,2003。
米科里•塔鲁夫.司法调查和当事人出示证据.200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中外民事诉讼比较研究国际研讨会”大会论文。
江伟、孙邦清.对我国举证时限制度确立的反思.载江伟主编.中国民事审判改革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汤维建.美国民事司法制度与民事诉讼.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白绿铉、卞建林.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证据规定.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
李浩.民事证据法的目的.法学研究,2004(5)。
高桥宏志.民事诉讼法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林剑锋译.法律出版社,2003。
尧厄尼希.民事诉讼法.周翠译.法律出版社,2003。
参见我国台湾地区民事诉讼法288条289条
如《日本新民事诉讼》第三节就以“争点和证据整理程序”为题,专门在审前准备阶段规定了争点确定程序。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