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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立法完善

  

  第二,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应配置轻重不同的法定刑。首先,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有期徒刑幅度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有期徒刑幅度一致,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的,基于主体无特殊身份以及社会危害性程度较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低,因此,有期徒刑幅度应较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低一个档次,结合我国法定刑幅度的分层实际,笔者建议,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的有期徒刑幅度设置为: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具体条文设计


  

  按照上述完善建议,笔者试拟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条文如下:


  

  刑法398条第一款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398条第二款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过失犯前款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82条第三款(或者采取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即刑法282条之一第一款)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282条第四款(或者采取刑法修正案的形式,即刑法282条之一第二款)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过失犯前款罪,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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