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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媒体如何推进信息公开

  

  这样的情况,在其他美国媒体中也同样存在。彭博新闻社记者马克·皮特曼(Mark Pittman)的经历就更为典型。2008年金融危机时,美国央行(联邦储备委员会)向诸多投资银行做出拯救计划,提供总计2万亿美元的贷款。马克·皮特曼为此于当年5月21日向美联储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布贷款细节。因为美联储的钱实际是纳税人的钱,公众有权知道自己的钱花在什么地方,如何花的。


  

  美联储拒绝后,马克·皮特曼继续申请并增加了申请公开的范围和要求。对此,彭博新闻社给予了极大支持,并于当年11月7日向美国联邦法庭起诉了美联储。


  

  美国联邦地区法院于2009年8月24日判决彭博新闻社胜诉,但美联储提出了上诉,案件没有结束。而就在这一年的11月25日,马克·皮特曼因为心脏方面的疾病辞世于纽约扬科斯,终年52岁。


  

  马克·皮特曼辞世后,彭博新闻社同美联储的诉讼仍然继续,最终于2011年3月21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做出的一项不受理美联储上诉的决定,确认了彭博新闻社的最终胜利。美联储也最终公开了相关文件。


  

  通过上述对比,要真正推进中国的信息公开制度,增加中国记者申请信息公开的积极性,记者身后的媒体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如果媒体不能为记者提供强大支持,记者总是“一个人在战斗”,最终结果不容乐观。


  

  期待公益组织的力量


  

  在美国,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发展的进程中,还活跃着一群重要的社会力量,这就是各种公益组织。而许多公益组织,会主动帮助媒体或者记者申请信息公开。


  

  比如耶鲁大学法学院有一个名为“媒体自由和信息获取的实践课”(Media Freedom and Information Access Practicum,下称MFIA)。该实践课主要是组织法学院学生参与增加社会透明度的法律实践,甚至可以帮媒体或记者打官司。诉讼经费由耶鲁大学法学院支付,这样大大减轻了媒体或记者个人的压力。


  

  2010年11月,MFIA帮助《纽约时报》打赢了一场针对美国财政部的信息公开诉讼,迫使美国财政部不得不公开其下属的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The 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下称OFAC)的一些相关政府信息。这些信息显示,OFAC在私底下给一些指定公司颁发“特别贸易许可证”,允许它们与伊朗、苏丹等被美国列入“恐怖主义名单”的国家进行私下贸易。这些贸易许可证近一万份,主要给一些专门出口爆米花、口香糖、香烟、保健品、辣椒酱和体育器材的大公司。根据这些信息,《纽约时报》于当年12月23日刊发了一篇深度报道“美国承认同黑名单国家进行贸易”(U.S. Approved Business With Blacklisted Nations)。当然,该报道并没有简单地仅将问题关注点放在OFAC私下发证的问题上,而是关注美国法律制度的漏洞,揭示了外交政策与法律规定之间的不一致,导致美国政府出现的表里不一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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