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不能只是“一个人在战斗”
中国媒体记者不愿意申请信息公开的一个更重要的因素是,中国记者特殊的生存环境。中国记者很多时候都感觉是“一个人在战斗”。
本文前述的中国迄今惟一一起记者申请信息公开的诉讼,当事人名叫马骋,原为《解放日报》的资深政法记者。他于2006年4月18日采访上海规划局遭拒后,当月23日依据当时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申请信息公开,仍然被拒,遂于当年5月18日以个人身份提起诉讼。该案件一时引起各方关注,被法学界及舆论界视为一场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诉讼。但马骋起诉后受到了诸多压力,当年6月7日被迫撤诉。即便他已经撤诉,仍然被调整了工作岗位,被安排到《解放日报》集团下属的《报刊文摘》做编辑,脱离了采编的一线工作岗位。
中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马骋再次以个人身份于2008年4月8日向上海市规划局申请信息公开,于当年5月16日获取要求公开的信息文件。但文件内容却不符合他的申请要求。马骋交涉未果后,6月26日再次向法院起诉规划局。但7月9日,法院明确表示对他的起诉不予受理。
据马骋介绍,由于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他个人遭遇了诸多“意外”,除了被调整工作岗位,他的高级职称评定也被否决。为此,他于2010年4月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信息公开,要求公开上海市新闻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文件。但遭到拒绝,该局回应不能信息公开的理由是:会影响社会稳定。
此外,马骋2010年2月22日去小学接孩子,在校门口因停车剐蹭的小纠纷却遭人严重殴打,而上海市徐汇区警方4月27日作出的处理却是认定“互殴”。马骋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于9月30日判决撤销警方的不处罚决定。但是,随后徐汇公安分局再次作出不处罚决定。马骋再次起诉,被判决败诉。
马骋继而于2010年8月向徐汇公安分局申请公开相关治安处罚案件信息,申请未果后提起诉讼。2011年4月一审判决马骋败诉,5月底二审维持了原判。
马骋感慨地对笔者表示:“我状告信息公开案没有一个胜诉过!……与又臭又硬的‘衙门’打官司,胜诉几乎是天方夜谭。百姓只能留下一个个败诉记录让身后的历史予以评判。”
与马骋的遭遇相对比,美国记者在申请信息公开的时候,从来都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本文前述的《纽约时报》记者戴维·巴斯托(David Barstow),当其向美国国防部申请信息公开不成功后,报社的法律顾问迅速介入,并最终打赢了同五角大楼角力的这场艰难诉讼。没有报社的支持,就没有巴斯托获得普利策奖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