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双江之子案的处理有违国法理性人情
童之伟;孙煜华
【关键词】李双江之子案;国法;理性;人情
【全文】
北京市公安局9月15日公布了“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查处情况:犯罪嫌疑人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犯罪嫌疑人苏楠被提请逮捕。北京市公安局通报原文如下:“公安机关经工作查明,2011年9月6日21时许,李某(男,15岁,北京市人,学生)、苏楠(男,18岁,北京市人,学生)在海淀区马连洼北路西山华府小区附近因纠纷谩骂、殴打他人并损毁他人驾驶车辆。9月7日,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李某、苏楠刑事拘留审查。在审查中,李某、苏楠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综上,李某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对李某由政府收容教养1年,已送交执行;另已决定依法对苏楠提请逮捕。警方同时查明,案发时李某系无证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车牌号为京J79272),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车辆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对此,市局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对李某进行了处罚。其中,对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7日,因李某未成年裁决行政拘留不执行。针对京J79272车辆存在多起未处理的非现场违法行为,交管部门曾于2011年1月10日至8月29日依规定向车辆所有人李某邮寄了8次《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告知书》。目前,上述违法行为也均已处理完毕。”
该则简短的通报看似给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李双江之子打人案”做了交代,然而各种质疑声仍然不绝于耳:有人“爆料”称被打者是国家某位高官秘书的亲戚,还有的说是某高官本人的亲戚,来头比李双江还大,所以才有先放后抓的闹剧;有人说,该事故中别克车主也有过错,别克轿车速度较快,开到南门外时急刹车,在未打转向灯的情况下准备拐入小区,后方的宝马和奥迪险些因此追尾;还有传言说苏某和李某打人是被打者下车骂人引起的;坊间更多的议论是,如此处理,又不知是按哪个高官批的条子办的;如此等等。网上也有不少为李某鸣冤的说法。我们无法完全核实某些“爆料”的真实性,但我们不能不参考各种质疑声来审视北京警方处理这起影响甚大的公共事件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