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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毒品的犯罪模式

  

  三、新型毒品的生产模式


  

  与海洛因、可卡因等毒品的主要组织成分来自于绿色植物不同,绝大多数新型毒品依赖的是化工型原料,换言之,其制毒原料不需要原植物的种植,即不依赖罂粟、大麻、可柯树而在实验室中就可以合成的化工型产品或者药品。


  

  这就使得新型毒品的生产不再受到传统毒品原植物种植即所谓毒品农业所带来的必然限制,这些限制包括:劳动力密集型的投入、大面积的种植地域、制毒工厂的选址和毒品原植物的季节性收获,从而最大限度地摆脱了对毒品农业的依赖。


  

  在我国,所有的新型毒品中,冰毒的产销是最为明显的,麻黄素是生产冰毒等新型毒品的主要原材料,而我国是天然麻黄素的主要产地,这使得国际贩毒集团和国内贩毒团伙或以各种名义走私麻黄素,或直接在境内建立毒品加工厂。由于这些新型毒品的体积缩小,更便于藏匿,且一般无异味,更增加了缉毒机关缉查的难度。


  

  由于麻黄素和其他主要原材料也是生产医疗药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了防止制毒集团通过采用大量购买药品的方式来获取制造新型毒品的原料,卫生部门曾经下令全国医药销售部门对治疗感冒等类型的药物进行限量购买的措施,客观地讲,这个措施的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其实质意义,它既无法阻止住业余型的制造行为,也会因“蓝精灵行动”[6]手法的规避采用而归于失效。


  

  事实上,对于制毒集团而言,通过购买药物进行制毒原料的提取是一件既费时又费力且极其不经济的方式,这是在国家严格管控下不得已而为之的下下策。当然,还真有那么一些犯罪分子不嫌麻烦,在“202”[7]案件中,这个涉及全国部分省市的走私制毒原料的有组织犯罪集团,通过大量回收过期感冒药,经过粉碎处理后运往境外进行贩卖。实践证明,我们对这种下下策事实上的存在仍然不能掉以轻心。


  

  对于制毒集团来说,中策理所当然应当是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途径来获取主要原材料,如在“114”专案中,犯罪分子就以医药公司的名义非法买卖、经营制毒物品,为境外制毒分子提供原料。[8]上策则明显是寻找替代物品。事实上,“富有创造力”的毒品犯罪分子也不愿受限于天然麻黄素的供应,他们已经开始采用化学合成的方法来制造冰毒,并在积极地寻找新的替代品规避资源的缺乏,从而使冰毒的生产逐渐摆脱了对麻黄素的依赖。如中国头号毒枭刘招华通过将化学品苯丙酮(其买卖不受太多限制)合成甲基苯丙胺的结晶工艺、研制出了不依赖麻黄素的冰毒。[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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