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类执行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执行案件的复杂程度和难度也在加大,现场阻碍执行工作,甚至暴力抗法现象都不再是个别地区偶然的发生。在案件执行之前执行部门就应与司法警察部门互相沟通,同时就执行现场的警戒方案与法警队进行磋商,法警队也应将执行现场的警务部署的有关方案征求执行法官的意见,确保执行方案的安全可行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展开。
2、明确司法警察参与执行的职责范围加强警务保障能力
(1)维护执行现场的秩序,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场秩序主要包括人员、交通、通讯等内容。无论是一般执行案件,还是大规模强制执行,司法警察都应维持好现场秩序,做好现场警戒工作。
(2)保障执行人员及各种装备的安全。在司法实践中,执行人员操刀围攻、侮辱、扣留、殴打已经屡见不鲜,给执行工作造成很大的威胁。司法警察要有严整的警容、勇于奉献的精神,保证执行人员及各种装备的安全,促进案件的顺利执行。
(3)看护好查封、扣押、冻结和没收的财产与物品,防止被执行人或他人抢夺、损坏。
(4)制止被执行人及其他人的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搜查、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在作出强制执行措施决定后,法警应依法及时、迅速、稳妥地采取强制措施,如果条件不成熟或者情况有变,形式、条件不利于执行的开展,可暂缓执行,待条件成熟后再执行。
3、摆正位置、准确把握“参与”含义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之前,司法警察在执行中的工作只能说是“参与”“参加”,所起的作用是辅助性的,这就要求参与执行的司法警察要站好位而不能越位。有些地方法院,因为人员紧张、案件数量多等原因,出现了司法警察“独立”办理执行案件的问题,这是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的,也容易造成执行工作秩序的混乱,所以我们必须准确理解“参与”的涵义,才有利于执行工作的开展。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命令听指挥,当好配角。
4、要文明执法、正确使用强制措施
司法警察队伍是一支武装力量,执行过程中不仅要体现“武的一面”,更要做到文明执法,表现良好的警容警貌。定期的进行法律培训,让司法警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也可以利用自身平时的空余时间不断地补充、吸收相关知识,以达到具体操作时能灵活自如地运用的境界。在执行中要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执行环境,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措施,对于一般被执行人应以教育为主,做好思想工作;对于故意刁难甚至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要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样才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