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洗钱犯罪研究与刑事政策
李欣
【关键词】跨国洗钱犯罪
【全文】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自由贸易、市场经济和全球一体化迅猛发展的浪潮,毒品犯罪、有组织犯罪、经济犯罪等具有国际性及跨国性的犯罪活动日益严重,其中跨国洗钱犯罪给各国甚至全球的金融秩序及经济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为了应对跨国洗钱犯罪的挑战,世界各国通力合作,不仅在国内刑法中将这种行为犯罪化,而且制定、签署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并将跨国洗钱犯罪规定为国际犯罪,在国际刑法的框架内对其惩治和防控。
一、跨国洗钱犯罪研究的反思
当代,洗钱不仅在一国领域内进行,而且在更多情况下,洗钱的过程和活动是由跨国金融机构或不同国籍的洗钱者分散到全球范围内进行的,洗钱的犯罪对象即犯罪收益或黑钱在全球范围内流动。因此,洗钱具有了鲜明的跨国性特征。跨国洗钱活动不仅在许多国家的国内刑法中被规定为犯罪,而且产生了世界性和区域性的反洗钱国际公约。这些国际公约成为了国际刑法的主要渊源,同时各国有关洗钱的国内刑法的涉外规范,也属于国际刑法规范。从国际刑法渊源的角度,应将跨国洗钱犯罪的研究界定在国际刑法领域。
但当我们考察国际刑法文献资料时,就会发现跨国洗钱犯罪研究的困惑。首先,相关的国际公约、条约、决议、文件、指令、原则众多,规定了包括洗钱定义、金融系统的义务和责任、主管机关的义务和责任、国际合作的原则、刑事管辖权、没收犯罪收益与临时措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等内容。这些内容涉及实体法与程序法,国际法与国内法,立法、司法及执法等方方面面。在跨国洗钱犯罪研究中客观上需要一条能够体现相关国际刑法思想的主线对这些内容进行指引、考量、评估,而目前则缺乏对能够体现跨国洗钱诸多因素的国际刑法思想的研究。其次,以往的跨国洗钱犯罪研究,大多关注对相关国际公约、条约、文件、决议的注释,[1]而少有研究者通过对跨国洗钱的研究来推动国际刑法中跨国性犯罪基本理论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