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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治战争罪的国内军事立法问题研究

惩治战争罪的国内军事立法问题研究


田龙海;常璇


【摘要】研究战争罪国内立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对帮助国家领导者的正确决策,履行国家的国际承诺,震撼潜在的危及和平的争端和情势等方面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惩治战争罪有国际惩治和国内惩治两种模式。适用国内惩治战争罪是我国相当时期内的现实选择。我国目前有关战争罪国内惩治的法律规定尚存在缺陷之处,需要从立法上予以补充和完善。
【关键词】战争罪;惩治模式;现实分析;立法建议
【全文】
  

  当前国际情势下,国内惩治是打击战争犯罪的一种最为现实有效的方式。从现有资料来看,学术界关于战争罪国内立法问题的研究总体呈现出的态势,是相关研究相对充分,基础研究正在涌现,专门研究尚不多见。因此,对我国惩治战争罪的国内立法问题研究,既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又有紧迫的现实需求;既有相对浓厚的研究基础,也有进一步拓展讨论的空间,值得深入研究。


  

  一、战争罪及其惩治模式


  

  国际社会对战争罪的认识经过了从概略到详细、从模糊到精确的过程。最初的战争罪只是指在作战中违反作战规则的行为,两次世界大战之后追究战争罪行的实践扩张了对战争罪的认识,现代国际社会立法和司法的发展又使战争罪的定义得到了精确化的表述。目前,各国学者对战争罪做出了概括性的定义,其理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战争罪,是指在国际性武装冲突或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严重违反武装冲突法规或惯例所实施的行为。{1}(P379)广义的战争罪,是指1945年《关于控诉和惩处欧洲轴心国家主要战犯的协定》及其附件《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所规定的罪行,包括破坏和平罪、战争罪和违反人道罪。在这些文件中,狭义的战争罪行被当作广义的战争罪的一种予以规定。{2}(P664)本文对战争罪是作狭义的概括理解。


  

  追究战争罪刑事责任的方式有国际惩治和国内惩治两种模式。战争罪的国内惩治,是指由有关主权国家通过其国内审判机构,依据其刑法规范,对犯有战争罪行的人实施的惩治。战争罪的国际惩治,是指通过国际社会组织、国际审判机构,依据武装冲突法、国际刑法等有关国际法律,以及源于各国国内法而被国际审判机构确认的、与国际法基本原则相一致的刑法原则和条文,对严重的战争犯罪行为进行惩治。国内惩治是传统的追究犯罪刑事责任的方式,是由主权国家对战争罪行使管辖权;国际惩治是国际刑法理论和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由国际司法组织对战争罪行使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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