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生命权的法律保障

  

  在当今世界,一系列重要的国际公约确认了“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2]许多国内法更是明确规定: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3]


  

  二、法律对于生命权的保障方式


  

  第一,赋予人的生命权以崇高的法律地位。在人所拥有的所有权利中,生命权应当被特别强调。法律将人的生命作为最可宝贵的权利,并赋予它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世界人权宣言》宣布:“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4]《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人人有固有的生命权。这个权利应受法律保护。不得任意剥夺任何人的生命。”[5]美国的《独立宣言》则宣布:“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造物者创造了平等的个人,并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6]将“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列为不可转让的权利。美国宪法则要求:“未经正当法律手续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7]


  

  第二,确认个人生命权的具体内容,对伤害生命和剥夺生命的行为予以制裁。如果生命权仅仅被作为一种神圣的抽象权利加以宣布,依然难以使生命得到实实在在的维护,所以各国都进一步通过刑事和民事的法律规范来具体落实对于生命的保障:或者是打击相关的违法犯罪,或者是给相应的受害者提供足够的法律保障。刑事法律对于影响人的生命的伤害犯罪和杀人犯罪都规定了具体的刑事制裁措施。其中,除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之外,还有最严厉的剥夺犯罪者生命的死刑。用剥夺生命的方式来保护生命,是人类采用的最为极端的刑罚。保护生命权的民事措施包括侵权者对受害者的赔偿和补偿,以使受害者在经济上得到某种救济。


  

  第三,防止发生危害生命的结果。危害生命的危险难免发生,因此,就如何保障人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各国法律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一般说来,一国刑事法律往往通过对人们进行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权利的确认,保障人们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行为,来防止危害生命的结果发生。因为公共权力对于人的生命权的外在保障,固然是必要的,但它往往是在伤害事件发生之后才被采取的,所以,必须确认公民对于自己生命进行保护的权利。但是这种保护不能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所以法律对正当防卫制度和紧急避险制度进行了特别限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