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要全面地看待知识产权制度要看前因后果。要全过程地分析知识产权制度和司法保护的性质和地位。
(三)三大立法体系和以三大诉讼为基础的法律保护制度
三大立法的体系就是专利、商标、版权。三部主要的法律。过去分成工业产权和版权现在类别就更多了。以三大立法为基础。还有反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等。从法官的角度看。保护的知识产权是一个信息。是知识财产和相关的权益。它的外延是有要求的,要以我国的立法和加入的国际知识产权条约为基础。超出这个范围,起诉到法院就得不到支持。法律规定到什么程度。司法就保护到什么程度严格执法这是法院依法追求的度。三大诉讼就是刑事、民事、行政。也就是说司法包括这三个方面。
解决民事纠纷有行政、仲裁、司法三个渠道切入点不同。行政机关有影响巨大的管理权力,可以主动去查处。但是,法院不能去主动查处。有人起诉,有人提出诉求。法院才处理。没有人提诉求,法院就不会受理不会引起一系列的法律程序。行政执法也很重要。如果没有行政执法,权利人连具体的被告、住址、名字都不知道怎么去告他。行政执法获得的信息不要那么保密,把行政查处中查明被告的信息及时告诉权利人让他及时掌握这个信息,比如,住址、姓名、联系方式等。然后再到法院请求赔偿等获得民事救济。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功能不同,两种机制可以结合起来。司法保护方式对市场经济来说。是有弹性的,启动民事司法救济方式引擎的按钮。实际上在当事人自己的手中。
二、司法保护的新进展
(一)知识产权刑事审判的进展
2003一2005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涉及知识产权侵权一审的案件8853件,用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罪名的。比如说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复制品罪,或者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等,共312件。其他的7000多件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非法经营犯罪,最后总共是审结了9226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2922人也就是说从2003一2005年。有12000多人被判入狱。有人说。非法经营怎么和知识产权有关呢?在这里,非法经营者侵犯他人商标权,或者侵犯他人著作权。往往涉及到没有经过许可。非法经营,非法经营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罪相牵连。相比较而言,侵犯知识产权罪刑罚最轻。最重的判7年。在刑法理论上。一个行为触犯两个罪名叫牵连罪。择一重而处罚。它没有按7年判。而是按无期、15年有期徒刑判,这些也属于涉及知识产权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