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财产权益保障的突破与局限
李明舜
【关键词】妇女财产权益;突破;局限
【全文】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财产是人类生产、生存的物质基础,又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物质基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最根本的就是财产经济关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物权法》是一部治国安邦的大法。由于《物权法》的制定和颁行确认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反映了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体现了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落实了《宪法》的原则规定并使之迈向了制度建构,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其物质财产利益的需求,因而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必将对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物权法》是我国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法律体系的,要组成部分
《物权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确认和保护物权的法律,不仅同其他法律一样具有体现法律的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率等价值目标,而且具有确认产权、保护物权、维护基本经济制度、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实现物尽其用等特殊功能。《物权法》的特殊功能,决定了它的颁行具有十分重要和广泛的意义:从传统的法律思维来看,《物权法》是民法典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权法》的制定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重要步骤;如果我们超越传统的法律思维,以人权的视角来审视,就会发现《物权法》同样是我国保障人权的重要法律,因为“保护合法的财产权,就是保护公民的基本人权”[1]。从性别的视角来看,《物权法》则是我国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