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件事情上,FDA也受到了不同的批评声音。有些人认为该机构的信息发布太慢;而种植者也感到不满,认为该机构不应这么快就断定他们的产品有问题。即使到今天,有关这一问题还在继续争论中。但要想实现原则上的平衡,惟一的办法就是该机构预先透明公开如何应对危机,在危机中直接表明已知情况和未知情况,继续完善科学方法,以精确确定污染源。
第三,公开的立法和规则的制定流程。事实上,在过去几年中,由于对食品安全危机的公开报道,以及风险交流的困难使得立法部门和食品生产行业都意识到必须改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刚刚通过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中的主要部分有:为供应链中的不同环节,比如生产、分销和产品的销售环节制定新的安全标准。建立食品检测实验室,和为食品追踪系统建立新的标准,后者从农场一直追踪到零售商店。FDA还拥有更大的权力,阻止疑似不安全的食品流入市场,并且现在能够发布强制性召回。
新法是消费者团体、食品行业中的大小生产商、分销商以及零售商辩论和妥协的产物。立法者在制定草案时召开了多次公开听证会。有一次,消费者团体和食品行业团体联合起来,共同成立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强烈要求政府给予FDA更多的经费。
第四,可以并便于进行诉讼。政府的执行能力受到时间、资源和人力上的限制。民事诉讼是保障食品和药品规则的执行,受害人能够获得赔偿的另一个手段。在侵权诉讼中,违规的食品生产商要承担赔偿,这能够刺激企业采取安全的防范措施。如果面临着被起诉的威胁,以及名誉可能会遭受潜在损害,这些能够激励生产商建立并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同时这也会刺激建立与法律责任和召回相关的大范围保险体系。
但是,个人消费者通常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能力去跟一个庞大的食品公司打官司。因此,美国法律制定了一些机制,例如基于意外事故的费用协议,以及集团诉讼,以降低受害一方的诉讼成本。民事诉讼也提供了信息披露的平台:原被告能够根据法律出示文件和证人,与对方进行交换。通过这一流程,事实得以公开,并教育了当事人双方和公众食品的潜在问题。
媒体曝光所带来的关注度,透明的立法与监管流程,以及侵权诉讼体系能够创建良好的环境,鼓励食品企业采取预防措施,以保护其形象和声誉。不良食品最终会损害企业的利益。那些无视所有上述机制,违反法律的企业是严格执法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