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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与应试教育

  

  (三)应试教育使法制教育难以在学校站稳脚跟。近年来,尽管不少教师、学校和社会上的有识之士为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但总的来说,中小学的法制教育发展还很不平衡,很不普及,不少地方还流于形式。究其原因,主要是应试教育体制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应试教育重视的是分数,追求的是升学率,它犹如一辆高速行驶的“疯狂列车”,身在车上的教师和学生都会自觉不自觉地陷入“考试比赛”的怪圈之中。他们的一切行为都会受到考试指挥棒的支配。对考试没有明显帮助的法制教育自然会受到排斥,教师和学生都不愿意为它“浪费时间”。由于中小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不到位,中小学生不懂法,不守法,不会依法保护自身的局面难以得到根本改观。一些未成年人法制观念淡薄,从小不懂得依法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有的甚至把模仿电视、录相中的犯罪行为视为好玩,全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有的中学生仅仅为了好玩,为了过瘾,竟模仿影视中的暴力镜头,一顿拳打脚踢将人活活打死。甚至还出现了一伙中学生打伤一少年并将其活埋的怪事。可见,法制观念淡薄是造成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因素。


  

  (四)应试教育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使部分未成年人形成不良个性倾向,这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


  

  应试教育在拼命提高升学率的目标驱动下,使学校处于非常态运作,教师为了提高学生的分数,在加重学生学业负担的同时也加重了自己的教学负担。由于长期的超负荷运转,教师根本无暇思考如何改进教学方法,优化课堂设计以及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他们手里只有一把“分数的戒尺”,顾不上自己面对的是一群天真活泼,并有着心理个别差异的少年儿童,灌输教材知识是他们教学的思维定势。调查研究表明,教学任务太重,上级的检查监控频繁以及升学压力大等因素,使教师长期处于心理紧张状态,是导致教师心情烦躁,容易对学生发火,心理健康欠佳的直接原因,同时,也是造成师生关系紧张的原因之一。当代的中小学生具有生理发育加快,思想活跃,情绪敏感的特点,同时也是心理承受能力最弱的一个群体。由于学习压力大,竞争激烈,大量的中差生适应不了这种过重的学业负担,逐渐掉队乃至厌学。教师对待差生的惯用手法是强行补课和批评处罚,有的甚至借家长之手体罚学生。这种以高压手段为主的教育方法容易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绪,造成师生关系紧张。加之在应试教育体制下培养的学生自我意识发展不健全,缺乏对社会环境和自我价值的客观评价能力,对自己的情绪和行为的控制能力较差。他们面对学习失败和人际交往中出现的问题不能作出应有的自我调整。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大多有过学习失败的经历,他们与教师和家长的关系都比较紧张。强烈的逆反心理和严重的人格扭曲使他们极易走上犯罪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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