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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清洁发展机制(CDM)中的机遇与责任

  

  7.中国政府收取一定比例的CER管理费用,具体比例为:


  

  *氢氟碳化物(HFC)和全氟碳化物(PFC)类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65%。


  

  *氧化亚氮(N2O)类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30%。


  

  *本《办法》规定的重点领域以及植树造林项目等类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国家收取转让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额的2%。


  

  在上述费用中,监测费用、核实核证费用、适应性费用和管理费用是在整个项目过程中一直发生的,其余费用则是一次性的。有些费用也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降低。


  

  四、CDM项目的风险


  

  虽然CDM具有巨大的潜在经济效益,但CDM项目并非没有风险。CER的交易是一种期货交易,且交易期限至2012年,不确定因素较多,风险也会随之而来。CDM项目风险与项目类型、交易主体均有一定联系,在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注册风险


  

  CDM项目必须要履行国内、国际两套审批程序,经过多个机构审批,审批程序复杂。影响CDM注册的因素主要包括:


  

  1.CDM的合格性不符合相关条件,如资金和/或技术的额外性不足,则存在CDM项目不能取得政府批准函,项目在EB不能注册的风险。


  

  2.CDM规则的变化,如PDD版本和方法学更新都可能对项目进度或者项目能否注册产生影响。


  

  3.CER售价过低,在报国家发改委的时候也可能得不到批准。


  

  由于CDM项目前期需要投入开发费用,且大多CDM项目只有投资后才能销售CER取得收益,因此CDM项目如果没有成功注册,项目业主投入越多则损失越大。


  

  (二)项目建设、运营风险


  

  项目建设、运营风险包括项目是否按期建成投产,由于项目设计不合理、监测不准确等原因而导致项目实际产生CER少于预期,或者其他原因导致项目CER逾期不能交付等风险。


  

  (三)政策风险


  

  首先,2012年后《京都议定书》是否继续有效,国际CDM合作机制是否产生变化将直接影响CDM减排的有效期和带来的效益。其次,中国以及发达国家对CDM的态度和政策的改变也会影响CDM项目的执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目前不必履行《京都协议书》的减排规定,但在排放总量的硬约束下,中国的减排压力肯定越来越大,相关政策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国内CDM项目的经济效益。


  

  (四)价格和付款风险


  

  目前CDM基本上是买方市场,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企业的议价能力弱,随着国内企业对CDM的逐步认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市场中成为CER的供给方,如果供大于求,CER的价格会进一步降低,企业预期收益将会大幅减少,甚至无法收回投资成本。同时,根据日本AIM经济模型测算,发达国家在本国实现CER的成本比在发展中国家的成本要高出近10倍,在日本境内减少1吨二氧化碳的边际成本为234美元,美国为153美元/吨碳,经合组织中的欧洲国家为198美元/吨碳;在中国投资购买CER的成本大概只有十几,二十几美元一吨,巨大的价格差,也可能导致收益严重失衡,购买方廉价购买国内市场的CER,然后转手销售,如此给我方造成的隐形损失是无法估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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