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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契约论有感

  

  因此阶级矛盾、冲突和对立已日趋尖锐化,封建的生产关系及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越来越成为社会进一步发展的严重阻碍;社会的不平等、不公平现象的日益增多和强化,已经成为社会前进的枷锁。因而,当时是新旧社会制度更替的时代,新旧价值体系冲突的时代,民族生存危机的时代,个人命远和前途变幻莫测的时代。简言之,社会的合法性基础是什么,究竟应该建立什么样的社会体制,如何改造社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如何建立一整套完善和协调的社会制度保障和实现人的权利,摆在了一切有识之士面前。而卢梭正在在此时带着自己的《社会契约论》,带给了人们思想上的全新洗礼。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所寻求的中心是合法而又确切的共同体。是可以将权力所许可,利益所要求结合起来的政权规则。而他找到了,这就是他所提出的社会契约论,在全书中,卢梭以古典德性的名义攻击现代的科学、艺术,以人的自然本性攻击现代城市人的道德堕落,以公意的名义攻击代议制和分权制。以一种新的契约形式来恢复和保障人权的思想来为所有身在枷锁中无法回归自由的人指明了全新的道路与视角。


  

  卢梭在书中开端以“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努力”短短几句话,将自己的别开生面的观点展示给了大家,我觉得这句话可以用这样来解释:在原始社会,我们享有着完全的自由。而随着我们掌握的越多,随着科学、艺术乃至私有制的出现,我们所遭受的压抑亦越深,我们所掌握的却像枷锁一般压在身上,阻碍了我们的自由。这样,就引发了人们关于在这种情况下该如何做的疑问,如何寻找一种结合的方式,而保证自己的自由。卢梭在这时,认为,如果原始状态不能继续维持,而人类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灭亡。因此,“要寻找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这,也就是社会契约所肩负的使命,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而社会契约,确实可以将其解决。


  

  社会契约的根本要求,就是每个人都要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全部的自然权利,让渡给整个社会。因为只有在每个人都把自己全部地奉献出来,对于所有人的条件才都为平等的了,也就没有人想要成为别人的负担了。我觉得卢梭的这一观点是十分精辟的。这样使得每个人在奉献自己的过程中,获得了更大的权利来保障自己的自由。而因此,每个人也就担当了主权者的一员与国家的一员的双重身份。那么,主权者既然只能由组成主权者的各个人所构成,所以主权者就没有,而且也不能有与他们利益相反的任何利益,即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这样的契约,无疑是可以很好的保护每一个人的自由的。但是,在我的感觉认为,这也是卢梭的一种妥协,他崇尚着天生自然而平等的自由,而是在屈从与无法挽回中追求的一种补救的自由。因为在卢梭看来,一切“替代”,一切违反自然的都是压抑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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