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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黑恶势力犯罪的特点及打击对策研究

  

  (三)完善和固化工作机制是打黑除恶持续深入开展的保障


  

  在长期的打黑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专门工作机制日臻成熟并发挥关键作用,这些应坚持、固化和不断完善。


  

  一是要坚持案件挂牌督办机制[9]。督办制度通过协调解决办案困难、指导办案方向等工作有效的推进了涉黑大要案的办理进程。案件一旦挂牌督办后,不仅当地高度重视,也有专门的工作组协助办案,确保了案件侦办的力度和效果,有力推动了重大疑难案件的查办。


  

  二是要坚持“下打一级、异地调警、异地办案”[10]。仅靠本地、本级公安部门开展打击黑恶势力往往举步维艰,易出现打不掉、判不了、刑期轻等现象,影响公安人员的士气和战斗力,也招致群众的不满。“下打一级、异地调警、异地办案”的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了当地警力在打击涉黑性质组织犯罪容易出现的通风报信、执行乏力、打击报复等问题,并且给当地的“保护伞”和黑恶势力极大的震慑作用,消除或减少查办阻力。


  

  三是要坚持明察暗访、责任倒查。职能部门的明察暗访、责任倒查等是打黑除恶工作走向深化的保障。全国及各地“打黑办”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进行明察暗访,对转办案件线索核查工作慢、质量不高甚至敷衍塞责的地方,全国“打黑办”及时派员核查,这些工作有力的推动了地方打黑除恶工作的开展。


  

  (四)多渠道情报信息获取是提升打黑除恶工作成效的关键


  

  打黑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部门获取情报的能力[11]。现阶段应注意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要建立完善黑恶势力犯罪情报信息系统,不断提高主动进攻的能力。各地应强化打黑除恶综合信息应用平台的建设,加强基础工作,深入、全面、细致地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完善黑恶势力人员信息库,发挥情报信息引导侦查的作用,及时掌握其违法犯罪动态,从而确保“打早打小、露头就打”。


  

  二是要积极开展对具有地缘性、区域性、行业性特点的黑恶犯罪线索的摸排。要关注以籍贯、宗族等关系为纽带、具有地缘性特点的辍学、无业人员的动态;要关注娱乐服务、批发交易市场、交通运输、建筑装饰等行业市场;要重点关注易隐藏、滋生黑恶势力的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赌场和可能存在“地下出警队”的非法调查公司等。


  

  三是日常工作中要坚持随人、随地、随事的黑恶犯罪线索收集。社区民警对辖区内各类涉黑涉恶高危人群、重点人员等要随时发现、随时收集信息。尤其是对容易形成黑恶势力的秩序类犯罪,以确保“打早打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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