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从李庄接受《南都周刊》访谈来看,李庄案昭雪指日可待,但重庆现又以李庄案第二季为幌子重新展开调查,难避将李庄噤声之嫌疑。毕竟,李庄说得多了,定会对一些人不利,不仅影响其政绩,更有可能会追究办理李庄案相关人员的违法之责。虽然很多人认为,李庄案申诉成功几率不大,但我认为,李庄案申诉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在舆论压力下如何看待政治操纵法律的成效问题。现在,李庄顺利出狱,可以自由发言,也已经发言,但李庄案的影响却并未远去,我更认为,关于李庄案,我们应该专门召开个国际学术探讨会以便总结经验教训(只是不知此类会议应由谁发起、由谁组织、由谁参加,又会遇到何种障碍?),通过当下的重庆打黑、唱红以及各类举动总结李庄案的长远意义及对法治的深远影响。在此,当李庄发声时,难免给人欲翻案的口实,那么,重庆调查李庄案第二季相关证人即可佐证有关人员亦在关注李庄的一言一行,唯恐李庄捅出什么,自己到时就不好交代,还可能需担责。
第四、联系近期发生的北海四律师案,各类媒体在报道此案时免不了以李庄案作为前兆,先有李庄案再有北海四律师案,而今,当李庄出来后重新面对公众坦露心声,爆出李庄案个中内幕,那是不是我们也可以设想,当杨在新律师日后出来后(至于以什么方式出来,在此,我当然期望是以无罪方式出来),也会如李庄一样,爆出北海的内幕呢?而今,李庄出来了,证实了之前民众“猜测”的诸多疑点,现在,当北海四律师案陷入僵局之际,北海会不会吸取重庆教训先行放过杨在新律师呢?会不会摒弃错案而以抓住正凶以告慰被害人家属呢?我看,北海有必要深思熟虑,一切得依法办案才是正道。毕竟,任何冤案终会昭雪,任何错案总会翻案,任何假案必被揪出,重庆亦然,北海必然。当李庄出来后可能爆内幕,北海还敢继续违法不断吗?而当李庄案为北海树立典范之时,北海更应该清醒认识到,违法办案绝不会无人担责,也绝不会还有人高升,更不会就当没发生什么事一样被人遗忘,李庄案没在人民的脑海尽快散去,北海四律师案当然也不会就此散去。在李庄出来后我们还继续研讨李庄案之际,北海四律师案的热议估计也为时不晚。
第五、北海四律师案亦正处在舆论的风口浪尖,重庆会不会不顾舆论压力和批判而枉然发动李庄案第三季呢?通过近期媒体针对北海公检法的“扒粪运动”,我们得知北海公检法已经办理的些许冤假错案最后都被广西高院纠正。那么,重庆会不会因为悍然发动李庄案第三季而成为媒体新的“扒粪运动”新闻点呢?这个,重庆应该细细考量之,北海虽然在某些方面学习了重庆的做法,但媒体现在集中针对北海公检法的“扒粪运动”却为重庆树立了典范,由此,李庄案第三季应不应启动,重庆也应当考虑自身在之前有无冤假错案,北海已经以牺牲公检法的司法公信力为公权滥用而买单,重庆当不应继续效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