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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国人大代表孙桂玲律师的一封公开信

  

  谭敏涛:针对律师权益受损事件,缘何负有职责的机关和组织不发声,缘何负有职责的代表不发声,之前,律师群体面对不发声的组织、机关、代表,都请过了,也谈过了,但是,他们发声了吗?他们出面了吗?他们表态了吗?当正常的请和谈手段都无济于事时,我真不知还有那些手段可以督促机关、组织和代表们发声。我无解,而孙律师的答案又是什么呢?而在我看过孙律师表达不同看法后,我没有骂,我在此和您敞开心扉交流和回应,但就是不知您是否也会回应晚辈呢?您在微博中表达的对李庄案、北海四律师案的不同看法,有人认为您这是争夺话语权,对此,您完全可以正面回应,无需打擦边球,您之前不是沉默,现在忽又发声,但是,您的发声让人感到刺耳,所以免不了被人诟病,这个,您当予理解,不能接受时完全可以积极回应,将自己的观点表清,将自己的认知阐清,我想,任何诚恳的交流都会释然之前的分歧和争执。而您得出“只有沉默,才是最啥都不要的”这句话,不知您是咋搞的,总会出现让晚辈不甚明白的话语,或许还是晚辈语言能力太差,无以理解您的表达,在此,晚辈就将您的这句话理解为:“只要沉默,才是最好的”意思吧,不知正确与否呢?如果是这样,晚辈认为,沉默不是金,这个,已经通过各类律师权益被侵犯事件得以证明,如果律师权益被无故侵犯,没有律师群体的自身维权和反攻,恐怕律师的执业环境已经每况愈下到难以想象之地,而当刑辩律师的职业环境差强人意之际,定是其他律师职业环境遭受灭顶之灾之时。


  

  孙桂玲律师:看了杨怪侠的博文,娱乐化的手法,表达律师的特殊境遇,堪比纪实作品。看了陈友西的博文,感到用足了律师的智慧,彰显了律师理性思维的力量,堪比李小龙剑法。问问观众心里要的律师是啥样?问问自己律师该啥样?我代表自己的一种声音:维护律师严谨、思辨、诚信的职业形象。搞怪,只能把律师搞成笑话。


  

  谭敏涛:孙律师说杨金柱律师的博文是娱乐化的手法,表达律师的特殊境遇,堪称纪实作品,在此,晚辈想请教孙律师些许问题:一、何为博文的娱乐化手法,此娱乐和娱乐界的“娱乐”一词有何异同?难不成您一句娱乐化手法就能断定杨金柱博文真为娱乐手法吗?在此,晚辈恳请您举证说明,恕晚辈才疏学浅,难以理解杨金柱博文娱乐化手法为何物;二、何为律师的特殊境遇,既然有特殊,那何为律师的常规境遇,何为律师的一般境遇,如果杨金柱律师博文关注的多是律师的常规和一般境遇,我看恐怕这些博文就不要刊发了,顶多只会徒增些许文字垃圾而已,丝毫不会对律师界的发展和壮大有何裨益。但是,杨金柱律师正是因为关注了律师的特殊遭遇,才有可能聚集律师界的抱团和团结能力,奋力抗击公权滥用,为律师执业环境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如果,杨金柱的博文多为表扬我们国家的法治如何昌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何健全、司法如何公正和为民,我看,这样的博文我们不看也罢,而杨金柱律师不写更好,但是,我们需要杨金柱律师这样的一般化博文吗?三、晚辈也如您一样,十分欣赏陈有西律师的大作,思维审慎、逻辑严密、论证严谨,堪称佳作。而您问观众心理要的律师是啥?这个,不知您如何划定观众的范围,如果照您这样说,杨金柱律师的博文应该无人围观和阅读才是,因为没律师喜欢看呀?但据我观察,杨金柱律师的每篇博文平均下来的点击率也会有四五千左右呀,这样的点击率难道还不能说明杨金柱律师的博文受欢迎程度吗?四、杨金柱律师之博文被多家媒体引用亦可佐证,其博文不仅深得民众喜爱,更深得新闻界喜爱,这样的佐证难道孙律师还要否认观众心理不需要杨金柱律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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