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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案件审理的情况、问题及对策(之一)

  

  这里需要提出一个似乎与本案的名誉权侵害与否关系不大,但是对于我们的司法工作关系极大的问题,这就是对刑事案件的受害人、证人等的保护问题。在本案中,受害人作为一个积极的公民为侦破李皓一案提供了重要的线索,我们的法律应当对其给予必要的保护,以免暴露其隐私或其他相关材料,受到社会上不明真相者的不当评价和犯罪分子及其同伙等的报复。遗憾的是,我国还没有制定出相关的法律,人们(包括本案被告刘忱这样的司法部门的干部)对保护他人隐私的意识十分淡薄,这就值得我们高度重视了。


  

  C.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


  

  本案还有一点需要进一步说明,即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问题。原告提出高达8万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法院认为“对于其赔偿损失要求不合理的部分,不予支持”,而判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2000元。笔者以为这样的处理是较为妥当的,这正好体现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有限性和辅助性。


  

  奚弘诉人民日报社、曾坤、史林杰名誉权纠纷案


  

  1.案情


  

  被告曾坤、史林杰撰写《喀什市建管局领导软弱无能,奚弘怠工乱告状成特殊公民》一文发表于1988年7月20日人民日报。原告以该文侵害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营养费9万元、生活补贴3万元、精神损害50万元,共计72万元。被告方认为,上述文章的“批评报道是事实”,但是有些用语不当,给被告带来过大的精神压力和一定的经济困难,谨向其表示歉意,并愿意适当赔偿和补偿原告一定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法院认定:上述批评文章有些用语不当,对原告的人格评价造成一定的影响,并给其工作生活带来困难,精神造成痛苦。被告人民日报社刊登该文不妥,负审查不严之责。被告曾坤、史林杰撰写该文有些内容缺乏事实依据,亦有过错。


  

  2.调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原被告经过调解达成如下协议:(1)停止侵害(即不得再以任何形式发表侵权文章的全部或部分);(2)被告向原告书面赔礼道歉,内容由法院审查确定;(3)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20万元。另外,案件受理费有曾坤、史林杰承担。


  

  3.问题与分析


  

  A.关于过错和侵害行为的性质


  

  在本案中,虽然调解书未能反映双方对被告是否存在过错的争议,但是从法院认定的过错和被告方承认的过错之分歧来看,这种争议是存在的。法院认为被告人民日报社存在“审查不严”的过错,被告曾坤、史林杰存在“缺少事实依据”撰写批评文章的过错。而被告方则认为事实真实,只是“有些用语不当”。


  

  基于对过错性质和种类认识的差别,对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之性质也就存在两种意见:其一,如果文章反映的事实属实,而“有些用语不当”,其行为不属于传播不利于受害人名誉的虚伪事实之诽谤,而可能属于不当评论,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解答》之八所规定的“文章反映的问题虽基本属实,但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情况。在这篇侵权文章中,确有“她看谁不顺眼就告谁”、“撒泼耍赖”等文字,这大概是“用语不当”的情况,够得上侮辱。


  

  其二,如果侵权文章果真有法院认定的“有些内容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况,那么加害人的行为则不仅具有侮辱的性质,也可能存在诽谤的情节。但是调解书未指出究竟哪些事实不真实,我们无法进行进一步的讨论。


  

  B.审理期限


  

  本案的侵害事实发生于1988年7月,原告1989年向法院起诉,法院直到1997年1月方调解结案。将近8年的审理时间,是十分不正常的。客观来看,该案与其他名誉权纠纷案件(如上述王国藩诉古鉴兹、中国作家出版社名誉权纠纷案)相比较,情况并不复杂,也不需要较长的时间进行科学试验、鉴定等。而导致该案审理期限如此之长,与其说是案件本身的复杂性或法院负荷过重无暇顾及,不如说是案外的某些力量不当干预审判的结果。不少有相当高职务的人关心和干预此案,国内外新闻媒介炒作此案,以及片面追求调解结案,导致案件久拖不决。这样的拖延,极大地浪费了我国有限的诉讼资源,给原告的生活和身心健康带来极大的不利影响,使得被告的赔偿责任增大。在这一方面,本案恐怕是一个负面的典型。


  

  C.精神损害之赔偿数额


  

  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数额高达50万元,这样的诉讼请求在我国目前阶段近乎天文数字。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其赔偿数额为20万元,也是很大的数额。据悉,受害人的实际经济损失不到10万元,那么该案的精神损害之赔偿额超出10万元。这也是很高的赔偿数额。虽然本案是以调解方式结案,赔偿额度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从执法的角度而言应对此无可非议,但是从名誉权保护法律的宗旨、从社会利益平衡的角度来看,这样高的赔偿额度是不应当得到理论研究者的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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