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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文化的批判性省思

  

  《監獄法》實施以來,中國的監獄工作在全球化的趨勢下又有了更快的發展,尤其是沿海發達地區,不斷擺脫姓資姓社的束縛、不斷糾正絕對階級斗爭的觀念、不斷超越泛政治化的羈絆、不斷從國際視野里汲取經驗,在罪犯分類、監獄分類、監獄信息化、心理咨詢、危機干預、刑期管理、警察職業化等方面,借鑒國際經驗,同時結合中國國情和本地區的發展實際,探索全新的具有法治化、社會化、科學化、人性化等符合人類文明發展趨勢的現代監獄制度。


  

  中國優秀的文化傳統,“深深扎根于中國人的民族精神之中,是可資利用來改造罪犯的寶貴財富”[262]。其實“任何歷史研究成果都是當代人對人類所經歷的過去反思的結晶,都具有當代意義”[263]。我們要“以開放的胸襟吸收其他文明的優秀成果,不斷吐故納新,方能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保持其永續發展的勢頭,并創造出更加輝煌的文明成果”[264]。


【作者简介】
张晶,单位为江苏省监狱局研究员。
【注释】

陳志尚主編:《人學原理》,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24頁。
《論語·泰伯篇》。當然,也有對此語的另解:“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參見王蔚:《“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句意辨析》,載學說連線網,http://www.xslx.com/htm/zlsh/zzpj/2004-11-08-17673.htm。
《孟子·滕文公上》。
《左傳·昭公六年》。
徐顯明:《用權利文化來滋養我們的制度》,載人民網,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69/49170/3954551.html。
陳志尚主編:《人學原理》,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134頁。
陳志尚主編:《人學原理》,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135頁。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74頁。
陳志尚主編:《人學原理》,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142頁。
陳志尚主編:《人學原理》,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128頁。
陳志尚主編:《人學原理》,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130頁。
陳志尚主編:《人學原理》,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131頁。
參見徐進等主編:《憲法學原理》,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65頁。
徐顯明:《以人為本:法治觀念的革命》,http://www.jzrd.gov.cn/xinxi/list.asp?id=2876。
陳志尚主編:《人學原理》,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133頁。
See D. Paul Schafer, Culture: Beacon of the Future, Twickenham: Adamantine Press, 1998, p.28.
強世功:《超越法學的視界》,北京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208頁。
張晶:《法制現代化進程中的中國現代監獄制度價值解讀》,載《金陵法律評論》2005年春季卷,第139頁。
張蘇軍主編:《中國監獄發展戰略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53頁。
具體參見金鑒主編:《監獄學總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533頁。
金鑒主編:《監獄學總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530頁。
孫正聿:《哲學修養十五講》,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93頁。
白煥然教授在其《傳統文化與罪犯改造》一書中就認為:“罪犯改造是一個系統工程,它由主體、客體、媒體等組成。”監獄警察是主體,“客體即罪犯改造的接受者——罪犯”(白煥然:《傳統文化與罪犯改造》,新華出版社2003年版,第5頁)。
季衛東:《正義思考的軌跡》,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44頁。
王飛:《談改造罪犯工作的幾個基本問題》,載《上海警苑》2008年第8期,第8頁。
陳士涵:《人格改造論》,學林出版社2001年版,序言。
(美)戴維·波普諾:《社會學》(第10版),李強等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PR ENTICF HALL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63頁。
(美)戴維·波普諾:《社會學》(第10版),李強等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PR ENTICF HALL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69頁。
克拉克洪,1961;威廉斯,1986。轉引自(美)戴維·波普諾:《社會學》(第10版),李強等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PR ENTICF HALL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69頁。
武步云:《人本法學的哲學探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25頁。
(美)戴維·波普諾:《社會學》(第10版),李強等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PR ENTICF HALL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69頁。
塔爾科特·帕森斯,1951。轉引自(美)戴維·波普諾:《社會學》(第10版),李強等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PR ENTICF HALL出版公司1999年版,第70頁。
盡管犯罪學的研究表明,引起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甚至社會文化、價值傳統、就業、教育、生活保障等都對犯罪的發生負有責任。正如大師李斯特曾經所說:“最好的社會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
陳志尚主編:《人學原理》,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92頁。
陳志尚主編:《人學原理》,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104頁。
(德)黑格爾:《法哲學原理》,范揚等譯,商務印書館1961年版,第103頁。
張晶:《人性化的表達》,載《中國監獄》2002年第4期。
蔡振杰:《加強罪犯重新融入社會的能力》,載《江蘇警視》2003年第1期。
(英)倫敦皇家學院法學院國際監獄研究中心編:《監獄改革指南》,倫敦皇家學院2005年版,第3頁。
楊心恒:《從鄉土社會到工業文明:轉型中的中國農村社會結構》,載袁方等:《中國社會結構轉型》,中國社會出版社1998年版,第127頁。
楊心恒:《從鄉土社會到工業文明:轉型中的中國農村社會結構》,載袁方等:《中國社會結構轉型》,中國社會出版社1998年版,第128頁。
參見王銘銘主編:《西方人類學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頁。
關于這個問題的詳細分析,請參閱高文:《中國監獄改革與發展若干問題研究》,群眾出版社2007年版,第175—176頁。
以上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編:《中國監獄史料匯編》,群眾出版社1988年版,第417頁。
張晶:《為犯人改造服務,你接受嗎?》,載《上海警苑》2002年第8期。
轉引自福建省監獄管理局:《關于對服刑人員人性化監管改造的思考》,載中國監獄學會主編:《在新世紀新階段的起點上》,2004年年會論文集,第269頁。
李惠國、黃長主編:《沖突與解構——當代西方學術敘語》,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年版,第337頁。
王飛:《談改造罪犯工作的幾個基本問題》,載《上海警苑》2008年第8期,第9頁。
王泰:《改造罪犯——刑罰執行中的人文關懷》,載中國監獄學會主編:《在新世紀新階段的起點上》,2004年年會論文集,第334頁。
王泰:《改造罪犯——刑罰執行中的人文關懷》,載中國監獄學會主編:《在新世紀新階段的起點上》,2004年年會論文集,第337頁。
侯健、林燕梅:《人文主義法學思潮》,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7頁。
侯健、林燕梅:《人文主義法學思潮》,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8頁。
參見王銘銘主編:《西方人類學名: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頁。
參見王銘銘主編:《西方人類學名: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2頁。
參見王泰:《改造罪犯——刑罰執行中的人文關懷》,載中國監獄學會主編:《在新世紀新階段的起點上》(內部資料),2004年版,第341—344頁。
本書編寫組:《科學發展觀黨員干部學習讀本》,中央文獻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頁。
轉引自白煥然:《傳統文化與罪犯改造》,新華出版社2003年版,第3頁。
參見王銘銘主編:《西方人類學名: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3頁。
參見陳志尚主編:《人學原理》,北京出版社2005年版,第109頁。
轉引自黃力之:《人人關懷與人的終極價值》,載《學習時報》2008年第6版。
(法)米歇爾·福柯:《規訓與懲罰》,劉北成、楊遠嬰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24頁。
(法)米歇爾·福柯:《規訓與懲罰》,劉北成、楊遠嬰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28頁。
(法)米歇爾·福柯:《規訓與懲罰》,劉北成、楊遠嬰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31頁。
(法)米歇爾·福柯:《規訓與懲罰》,劉北成、楊遠嬰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31頁。
(法)米歇爾·福柯:《規訓與懲罰》,劉北成、楊遠嬰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33頁。
(法)米歇爾·福柯:《規訓與懲罰》,劉北成、楊遠嬰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33頁。
(法)米歇爾·福柯:《規訓與懲罰》,劉北成、楊遠嬰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37頁。
(法)福柯:《關于阿蒂加監獄的對話》,汪慶華譯,載陳興良主編:《刑事法評論》(第8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475頁。
(日)西原春夫:《刑法的根基與哲學》,顧肖榮譯,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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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偉:《也不能冤枉一個“壞人”》,載上海交通大學主編:《人權法評論》(第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266頁。
周偉:《也不能冤枉一個“壞人”》,載上海交通大學主編:《人權法評論》(第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272頁。
(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學基礎》,唐鉞譯,商務印書館1959年版,第43頁。
張蘇軍:《中國監獄發展戰略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2頁。
張蘇軍:《中國監獄發展戰略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8頁。
張蘇軍:《中國監獄發展戰略研究》,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36頁。
(美)約翰·羅爾斯:《正義論》,何懷宏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5頁。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讀本》,中國長安出版社2006年版,第54頁。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讀本》,中國長安出版社2006年版,第55頁。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讀本》,中國長安出版社2006年版,第59—64頁。
高文:《中國監獄改革與發展若干問題研究》,群眾出版社2007年版,第180頁。
陳興良:《刑法哲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導論第6頁。
陳興良:《刑法哲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導論第8—9頁。
參見張晶:《正義試驗》,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封底導語。
張晶:《“囚權主義”論》,載周偉主編:《人權法評論》(第2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185、183、184頁。
陸揚、王毅:《文化研究導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23頁。
陸揚、王毅:《文化研究導論》,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23頁。
謝立中主編:《西方社會學名: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7頁。
左右:《企業人文復興》,載《財富領袖》2008年第9期,第20頁。
高瑩:《人文關懷是矯正教育的核心價值》,載《犯罪與改造研究》2008年第4期,第16頁。
高瑩:《人文關懷是矯正教育的核心價值》,載《犯罪與改造研究》2008年第4期,第17頁。
轉引自吳宗憲:《西方犯罪學史》,警官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85頁。
黃力之:《人人關懷與人的終極價值》,載《學習時報》2008年8月11日第6版。
轉引自黃力之:《人文關懷與人的終極價值》,載《學習時報》2008年8月11日第6版。
參見王銘銘主編:《西方人類學名: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88頁。
參見王銘銘主編:《西方人類學名: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3頁。
參見王銘銘主編:《西方人類學名: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1頁。
參見王銘銘主編:《西方人類學名: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0頁。
參見王銘銘主編:《西方人類學名: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81頁。
參見王銘銘主編:《西方人類學名: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294頁。
徐顯明:《用權利文化來滋養我們的制度》,載http://theory.people.com.cn/GB/49169/49170/3954551.html。
高尚全:《靠法治主義落實“以人為本”最有效》,載《北京日報》2008年5月5日。
具體內容參見張晶:《監獄人性化求證》,載陳興良主編:《刑事法評論》(第16卷),第286—307頁。
俞吾金:《人文關懷:馬克思主義哲學的另一個維度》,載《光明日報》2001年2月6日。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3頁。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72頁。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60頁。
(美)埃里希·弗洛姆:《在幻想鎖鏈的彼岸》,張燕譯,湖南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139頁。
徐國棟:《人性論與市民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66頁。
許章潤:《法學家的智慧——關于法律的知識品格與人文類型》,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序言。
王海明:《人道:社會治理的最高道德原則》,載《學習時報》2008年4月21日。
參見《人道主義》,http://baike.baidu.com/view/80813.htm。
《人文思想》:http://baike.baidu.com/view/1320362.htm?tp=belinked。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課題組:《對罪犯實施“人文化”管理探析》,載中國監獄學會主編:《優秀論文集2003-2005(上冊)》(內部資料),第475頁。
北京市監獄管理局課題組:《對罪犯實施“人文化”管理探析》,載中國監獄學會主編:《優秀論文集2003-2005(上冊)》(內部資料),第478頁。
鄭成良:《和諧社會與權利保障》,載上海交通大學《人權法評論》(第1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5頁。
鄭成良:《和諧社會與權利保障》,載上海交通大學《人權法評論》(第1卷),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5頁。
2007年8月24日—25日,在黑龍江舉行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監獄工作》理論研討會。相關的文章刊載中國監獄學會《監獄理論研究》2007年第5期。
丁鐵堅:《論和諧文化對監獄文化構建的指引》,載中國監獄學會《監獄理論研究》2007年第5期,第46頁。
丁鐵堅:《論和諧文化對監獄文化構建的指引》,載中國監獄學會《監獄理論研究》2007年第5期,第47頁。
季衛東:《正義思考的軌跡》,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44頁。
汪安民主編:《文化研究關鍵詞》,江蘇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57頁。
張晶:《監獄建筑:穿透古今中外的文化影像》,載《犯罪與改造研究》2008年第10期。
(法)米歇爾·福柯:《規訓與懲罰》,劉北成、楊遠嬰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33頁。
汪安民主編:《文化研究關鍵詞》,江蘇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45頁。
汪安民主編:《文化研究關鍵詞》,江蘇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47頁。
張晶:《監獄建筑:穿透古今中外的文化影像》,載《犯罪與改造研究》2008年第10期。
(法)米歇爾·福柯:《規訓與懲罰》,劉北成、楊遠嬰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265頁。
(法)米歇爾·福柯:《規訓與懲罰》,劉北成、楊遠嬰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277頁。
(法)米歇爾·福柯:《規訓與懲罰》,劉北成、楊遠嬰譯,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9年版,第303—305頁。
張晶:《走向啟蒙》,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59頁。
于愛榮等:《矯正技術原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緒論。
陳興良:《刑法哲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導論第10頁。
張晶:《監獄人性化求證》,載陳興良主編:《刑事法評論》(第16卷),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第291頁。
廖斌:《監禁刑現代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5頁。
廖斌:《監禁刑現代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5頁。
廖斌:《監禁刑現代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頁。
廖斌:《監禁刑現代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頁。
廖斌:《監禁刑現代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頁。
董淑君:《刑罰的要義》,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7頁。
金鑒主編:《監獄學總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頁。
金鑒主編:《監獄學總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33頁。
董淑君:《刑罰的要義》,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08頁。
(英)凱倫·法林頓:《刑罰的歷史》,陳麗紅等譯,希望出版社2003年版,前言。
(英)凱倫·法林頓:《刑罰的歷史》,陳麗紅等譯,希望出版社2003年版,第13頁。
金鑒主編:《監獄學總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140頁。
楊殿升主編:《監獄法學》,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48頁。
潘國和、(美)羅伯特·麥爾主編:《美國矯正制度概論》,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2頁。
潘國和、(美)羅伯特·麥爾主編:《美國矯正制度概論》,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23頁。
董淑君:《刑罰的要義》,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10頁。
鐘安惠:《西方刑罰功能論》,中國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第93頁。
潘國和、(美)羅伯特·麥爾主編:《美國矯正制度概論》,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30—31頁。
潘國和、(美)羅伯特·麥爾主編:《美國矯正制度概論》,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32—38頁。
劉作翔:《法律文化論》,陜西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14頁。
廖斌:《監禁刑現代化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25頁。
郭明:《中國監獄學史綱》,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70頁。
李甲孚:《中國監獄法制史》,臺灣商務印書館1984年版,第169頁。
《法部奏派赴美外國監獄改良會徐謙等回京報告折》,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54頁。
蔡樞衡:《中國刑法史》,廣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93—95頁。
許章潤:《說法 活法 立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57頁。
侯強:《清末新式法律教育中的監獄學的肇始以及時代意蘊》,載《中國監獄學刊》2007年第7期,第144頁。
《法部奏議復實行改良監獄折》,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29頁。
參見(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8頁。
參見(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4頁。
參見(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7頁。
《法部奏派赴美外國監獄改良會徐謙等回京報告折》,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52頁。
《法部奏派赴美外國監獄改良會徐謙等回京報告折》,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52頁。
《法部奏派赴美外國監獄改良會徐謙等回京報告折》,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54頁。
《法部奏派赴美外國監獄改良會徐謙等回京報告折》,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55頁。
《江楚會奏》,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5頁(引文中的標點,原文如此——引者注)。
《前修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沈家本奏請實行改良監獄折》,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26頁。
《前修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沈家本奏請實行改良監獄折》,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26頁。
《前修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沈家本奏請實行改良監獄折》,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28頁。
轉引自郭明:《中國監獄學史綱》,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90頁。
楊殿升等:《清末獄制改良的思考》,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487頁。
參見(日)島田正郎:《清末制獄制改革及大清監獄規則例之編撰》,左秀靈譯,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451頁。
載張之洞:《勸學篇》二,《張文襄公全集》卷,第566頁。轉引自高艷:《清末對日本監獄學的留學學習》,載《犯罪與改造研究》2008年第3期,第53頁。
(日)島田正郎:《清末制獄制改革及大清監獄規則例之編撰》,左秀靈譯,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451頁。
(日)島田正郎:《清末制獄制改革及大清監獄規則例之編撰》,左秀靈譯,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451頁。
(日)島田正郎:《清末制獄制改革及大清監獄規則例之編撰》,左秀靈譯,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451頁。
如1903年、1904年天津知府凌福彭兩次赴日;1905年之后,直隸官員有40多人赴日考察;同年,直隸鹽山縣知縣等10人同赴日本,參觀司法省、巢鴨監獄等;1906年,清政府派載澤等5大臣《分赴西洋各國考求一切政治》;同年,巡警部外郎舒鴻儀等赴日、常參觀監獄;同年,刑部候補員外郎煦楨等自費赴日大半年,考察日本裁判所、監獄;1907年,原民政部官員劉桪等考察游歷日本司法省、巢鴨監獄;同年,11月,學部侍郎達壽率團考察日本憲法以及司法省;同年,直隸分3批赴日考察,參觀了茨城監獄等。參見高艷:《清末監獄改良對日本罪犯作業的考察》,載《犯罪與改造研究》2008年第4期,第63—64頁。
高艷:《清末對日本監獄學的留學學習》,載《犯罪與改造研究》2008年第3期,第57頁。
賀國昌、蕭仲祁編輯:《監獄學》,日本東京法政大學1905年版,第5頁。
賀國昌、蕭仲祁編輯:《監獄學》,日本東京法政大學1905年版,第7頁。
賀國昌、蕭仲祁編輯:《監獄學》,日本東京法政大學1905年版,第8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5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4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6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38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1頁。
沈家本:《監獄訪問錄序》,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中國監獄學會內部資料1997年版,第449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0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1頁。
(日)島田正郎:《清末制獄制改革及大清監獄規則例之編撰》,左秀靈譯,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457頁。
許章潤:《說法活法立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57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6頁。
《法部奏派赴美外國監獄改良會徐謙等回京報告折》,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52頁。
劉坤一、張之洞:《江楚會奏》,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5頁。
《前修律大臣大理院正卿沈家本奏請實行改良監獄折》,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27頁。
孫雄:《監獄學》,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467頁。
許章潤:《說法活法立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55頁。
參見李超、邢小蘭:《淺析傳統刑制對近代獄政制度的影響及意義》,刊載中國政法大學監獄史學研究中心、天津市監獄管理局編:《中國監獄文化的傳統獄現代文明》,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81頁。
(日)島田正郎:《清末制獄制改革及大清監獄規則例之編撰》,左秀靈譯,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458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7頁。
郭明:《中國監獄學史綱》,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87頁。
張秀夫主編:《提牢備考譯注》,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第2頁,注。《提牢備考》成書于1879年,作者趙舒翹是當時的提牢主事。
沈家本:《語戴尚書論監獄書》,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447頁。
《法部奏派赴美外國監獄改良會徐謙等回京報告折》,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52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42頁。
劉蕃:《監獄學》,湖北法政編輯社1905年版。
賀國昌、蕭仲祁:《監獄學》,日本東京法政大學1905年版。
熊元翰:《監獄學》,安徽法學社1911年版。
郭明:《中國監獄學史綱》,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77頁。
郭明:《中國監獄學史綱》,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73頁。
許章潤:《說法 活法 立法》,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版,第265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0頁。
郭明:《中國監獄學史綱》,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87頁。
薛梅卿等:《舊中國第一部監獄法典——(大清監獄律草案)的立法意義》,載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474頁。
參見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487頁。
參見薛梅卿編:《清末民初改良監獄專輯》(內部資料),中國監獄學會1997年刊印,第471頁。
郭明:《中國監獄學史綱》,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87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4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8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6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6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94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44頁。
金兆鑾:《感化錄》,上海商務印書館,1923年版,第1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3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90頁。
具體可參見張晶:《正義試驗》,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100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88頁。
李劍華曾經提出,晚清政府允許剛結婚而沒有孩子的犯人可以偶爾回家,以保證家庭血脈的延續。參見(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41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42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56頁。
轉引自(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1—199頁。
民國監獄學家的有關具體思想和價值,請參見郭明:《中國監獄學史》,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109—163頁。有關嚴景耀對于監獄學術的貢獻,可以參照(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71—173頁。
轉引自(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37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139頁。
(荷)馮客:《近代中國犯罪、懲罰與監獄》,徐有威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87頁。
張晶:《中國監獄制度:評價與完善》,載陳興良主編:《刑事法評論》(第8卷)
參見《解放區監所情況簡介》,載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編:《中國監獄史料匯編》(下冊),群眾出版社1988年版,第375頁。
梁柏臺在1921年與劉少奇、任弼時等人在莫斯科東方大學學習。他還參與起草了《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等法律。1934年,梁柏臺被任命為司法人民委員部部長(參見劉世恩:《梁柏臺教育改造罪犯的思想及其影響》,載《河南警官職業學院學報》2008年第1期,第5—6頁)。
楊永華、方克勤:《陜甘寧邊區的獄政建設為改革舊中國的獄政管理奠定了基礎》,載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編:《中國監獄史料匯編》(下冊),第418頁,群眾出版社1988年版。
中國監獄學會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史》(內部資料),2006年刊印,第38頁。
中國監獄學會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史》(內部資料),2006年刊印,第38頁。
俞吾金認為,馬克思主義的第四個來源和第四個組成部分是:英、美、德、法、俄的人類學思想;而哲學的基本問題應該是:人與自然和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問題。具體可參見俞吾金:《重新理解馬克思——對馬克思哲學的基礎理論和當代意義的反思》,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代序。
馬克思在《共產黨宣言》里的原話是:“你們的觀念本身是資產階級的生產關系和所有制關系的產物,正像你們的法不過是被奉為法律的你們這個階級的意志一樣,而這種意志的內容是由你們這個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來決定的。”(參見陳占安主編:《馬克思主義經典著作選編導讀》,北京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頁。)
郭明:《中國監獄學史綱》,中國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199頁。
同時,法捷揚諾夫還談到了關于機構、職能的問題。《蘇聯顧問法捷揚諾夫對于中國勞改工作的意見(1951年6月22日)》,載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編:《勞改工作經驗選編》(上冊),群眾出版社1989年版,第368頁。同時,法捷揚諾夫還談到了關于機構、職能的問題。
具體內容參見《普高夫根在第二次全國勞改工作會議上的講話》,載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編:《勞改工作經驗選編》(上冊),群眾出版社1989年版,第383頁。
吉力:《在十七大的基礎上凝聚改革共識》,載《學習時報》2007年12月17日第1版。
轉引自中國監獄學會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史》(內部資料),2006年刊印,第479頁。
據記載,從1960年起的十余年間,毛主席先后9次同美國、古巴等介紹中國監獄工作。參見中國監獄學會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史》(內部資料),2006年刊印,第482頁。
轉引自中國監獄學會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史》(內部資料),2006年刊印,第38頁。
具體參見中國監獄學會編:《中國監獄學會20年》,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437—441頁。
中國監獄學會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史》(內部資料),2006年刊印,第490頁。
中國監獄學會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史》(內部資料),2006年刊印,第311頁。
中國監獄學會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史》(內部資料),2006年刊印,第317頁。
白煥然:《傳統文化與罪犯改造》,新華出版社2003年版,序言第7頁。
程乃勝:《基督教文化與近代西方憲政理念》,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序言第3頁。
曾憲義:《從傳統中尋找力量——〈法律文化研究〉(年刊)卷首語》,載曾憲義主編:《法律文化研究》(第3輯),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卷首語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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