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将当事人的个人因素与相关客观事实联系起来并加以认可和调整,使之成为“法律事实”,产生法律上的意义。侵权责任的各个构成要件无论是本书讨论的一般构成要件还是某一类型侵权责任的特殊构成要件均如是。
六、侵权责任法的趋势研究:对过去的总结与对未来的指引
我国的侵权责任法正在起草中,乐观的估计近年将会出台。立法进程为学者提供了大则报效祖国小则成就功名的机遇。当然,这对于持反对意见的人来说也是一样的。“立法论”层面的研究会促使人们总结经验、把握趋势、指引未来。
何为趋势?事物发展的稳定的、主流的趋向和动力也。侵权责任法的发展趋势如何?笔者以为,对它的研究至少不是对一个世纪前乃至两个世纪前的立法与理论的描述,而是对近来状况的描述和分析,对将来发展方向的把握。近来的状况是什么?从比较法的角度看,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尤其需要注意:(1)1991年《荷兰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法;(2)1960年《埃塞俄比亚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法;(3)1994年生效的《魁北克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法;(4)1996年《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中的侵权责任法;(5)美国正在进行的第三次侵权法重述整编;(6)欧洲民法典统一运动中的侵权责任法草案。当然,我国繁荣的司法实践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是我们研究侵权责任法趋势最重要的实证材料。有了这些比较法经验和实践材料,也许能够更好地把握世界范围内的侵权责任法发展趋势,为我国的立法和司法提供有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