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嫌疑人关注其所在团体、集团、组织或单位对其评价,那么讯问人员可以选择对其犯罪手段或技术进行奉承的主题,或选择采取激将的方式来贬低其犯罪技术或犯罪中的智能程度,让嫌疑人在自夸或辩解中作出有罪的承认或有罪的供述。
如果嫌疑人在讯问中流露出对某位家庭成员或亲友的关心,而这位家庭成员或亲友也有可能卷入了犯罪案件,那么讯问人员可以直接同嫌疑人进行谈判,以嫌疑人转变态度、主动供述为条件,来换取对嫌疑人所关心家庭成员或亲友的从轻处理。讯问人员还可以为嫌疑人所关注的家庭成员或亲友解决一些能够解决的困难,并让嫌疑人在感激或报恩的情绪下主动提供讯问人员需要的犯罪情报。
如果嫌疑人关注其罪行败露后所面临刑罚处罚等利益损失,讯问人员可以采取选择对维护其利益有帮助的相关法律法规(如自首、立功、从犯等)对其进行教育与劝说,让嫌疑人理解到:既然司法机关已经查清了案情、掌握了其犯罪证据,那么嫌疑人只有主动、彻底地如实交代,才可能取得法庭的从轻处罚。
只有让嫌疑人将利益关注的焦点从刑罚处罚等净损失转移到其他潜在利益上,嫌疑人才可能在侦查讯问中选择放弃对抗(竞争)策略,转而采取合作或妥协策略;侦查讯问情势才会从僵局中突破出来。
(三)实现侦查讯问的目标任务
一旦嫌疑人放弃了对抗(竞争)策略,讯问人员就需要让嫌疑人根据刑法关于该职务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所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供述了,包括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犯罪过程、犯罪手段、犯罪次数、赃物处置方式。
在侦查讯问实践中,讯问人员可以采取借话问话的方式,根据嫌疑人所回答的内容,有选择地复述嫌疑人回答部分的后半段,以促使嫌疑人接着供述下去。在讯问过程中,讯问人员尽可能避开使用“贪污”、“受贿”等有可能刺激嫌疑人的法律术语,如使用“收钱”、来取代“受贿”等。
在嫌疑人供述中,如果有条件最好对嫌疑人的供述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对嫌疑人的供述过程进行录音录像的方式,最好是采取让嫌疑人感觉不到的秘密录音录像方式;以在保全证据的同时,减少嫌疑人的顾虑。而且这些录音录像资料,也有助于讯问人员总结侦查讯问的经验与教训,提高讯问人员选择与使用讯问策略方法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