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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僵局的突破对策

  

  三、实现侦查讯问的目标任务


  

  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讯问僵局实质是职务犯罪嫌疑人与讯问人员都坚持竞争(对抗)策略而导致案件侦查讯问情势陷入持续僵持的状态。为突破侦查讯问僵局,讯问人员在着定嫌疑人是否有罪、及发现嫌疑人可能关注的潜在利益等基础上,要采取恰当的侦查讯问方法,缓解讯问对象对讯问人员的对立情绪,帮助嫌疑放弃对抗策略,进而促使嫌疑人如实供述。


  

  (一)缓和讯问对象与讯问人员之间的对立情绪


  

  侦查讯问僵局不仅是嫌疑人与讯问人员在讯问中的利益对抗,同时在情绪上也陷入了持续对立当中。因此,讯问人员需要缓和嫌疑人的抵触对立情绪,并赢得嫌疑人对讯问人员的信任。如果嫌疑人在侦查讯问中始终对讯问人员保持成见,且怀疑讯问人员向其发送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那么即使讯问人员选择出示证据的讯问方法,嫌疑人也可能认为讯问人员在进行欺骗,从而降低整个侦查讯问工作的效率。


  

  为缓和与嫌疑人的对立抵触情绪,讯问人员可以放缓讯问的节奏。如果嫌疑人的对立抵触情绪较强,讯问人员可以选择与案情无关的不相关性问题(如嫌疑人的个人简历与社会关系等)向嫌疑人发问。不相关性问题由于不直接涉及所指控的案件,嫌疑人通常能够如实回答;因而帮助讯问人员确立在侦查讯问过程中的权威——讯问人员才是侦查讯问的主持者,嫌疑人应当就讯问人员的发问作出如实回答;同时不相关性问题还有助于缓解嫌疑人与讯问人员之间的对抗情绪。


  

  如果嫌疑人始终对原来的讯问人员持有对立抵触情绪,一时难以缓解;那么只有将原来的讯问人员更换掉,换新的讯问人员来主持侦查讯问工作。因为嫌疑人信任讯问人员,是讯问人员的讯问策略与方法能够发挥作用的前提;讯问人员应当尽可能地避免与嫌疑人发生冲突,必须避免损害嫌疑人尊严与脸面、其它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尽可能增加嫌疑人对其的信任。


  

  缓解与嫌疑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并不意味着讯问人员允许或放任嫌疑人在讯问中作出否认有罪的声明。无论在任何时候,讯问人员都要制止、打断嫌疑人否认有罪。


  

  (二)帮助讯问对象转移对利益关注点


  

  在讯问人员已经获得嫌疑人的信任后,讯问人员应当采取恰当的讯问行为,激励嫌疑人对潜在利益的关注。在寻找到嫌疑人可能感兴趣的潜在利益点后,讯问人员最好将这些潜在利益点编成一个个的侦查讯问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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