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菲中国漏油事件:全面的法律分析
赵志兵
【摘要】六月中上旬,蓬莱19-3油田发生溢油事件,媒体又称“康菲中国漏油事件”,这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海上油田漏油事件。由于其规模的巨大及相应处理的不合理,康菲公司漏油事件引起了中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文从三个角度全面分析了康菲中国漏油事件的相关问题,包括调查取证问题,刑事责任问题,行政责任问题以及民事责任问题。
【关键词】调查取证;生态损害赔偿;民事损害赔偿;限期改正;刑事责任
【全文】
六月中上旬,蓬莱19-3油田[1]发生溢油事件,媒体又称“康菲中国漏油事件”,这是中国目前最大的海上油田漏油事件。由于其规模的巨大及相应处理的不合理,康菲公司漏油事件引起了中国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对其处理情况及进展,社会各界都非常不满[2]。概括不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由于漏油地点距离海岸线较远,很难调查漏油事件给生态环境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不良影响,由此赔偿问题的幅度引起了民众的不满;二,事发后,国家海洋局首先介入调查,其所作的相关工作,由于没有达到民众的合理预期而引起了民众的不满;三,肇事者康菲公司对事件的态度没有符合民众的合理预期而引发了民众的强烈不满。
常言道:公道自在人心。针对康菲公司漏油事件,笔者坚信这句话,坚信民众的力量。
如何从法律角度厘清康菲公司漏油事件的脉络,笔者认为应该从前面所述的来自民众的三个不满入手。基于此,给此事件作一个非常合理的法律分析。
1.环境损害的合理赔偿
1.1 基本事实:
康菲石油于1999年5月在11/05区块发现了蓬莱19-3海上油田。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3](以下简称“康菲中国”)与中海石油(中国)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中国”)合作开发此油田,康菲中国于合同下有49%的参与权益,中海油中国于合同下有51%的参与权益。自2002年12月以来,该项目下的六个井口平台已经全部投入生产,康菲中国有限公司是该油田的作业者。2011年6月4日,于渤海蓬莱19-3海上油田B平台附近发现有原油漏出。[4]2011年6月17日,于C平台发现有原油漏出,经查是C20井套管底部有原由漏出。[5]溢油数量尚不明确,康菲中国预计的总量如下:原油约115立方米(约700桶),矿物油油基泥浆约400立方米(约2,500桶)。真实数据有待调查。漏出的原油在海和风的作用下,特别是在台风梅花的影响下,在渤海湾中扩散。事故发生后,环渤海海岸均发现油污,河北山东沿海地区养殖户所的产品也出现了大面积的死亡,油污是否与康菲公司漏油事件有关,养殖户的损失是否与康菲公司漏油事件有关,尚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