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论社会分化与犯罪

  

  对于上述二种观点,笔者并不否认它们具备的某种合理性,然总感到某种隔靴搔痒的遗憾。游民层犯罪说可解释犯罪的频度,却很难令人信服地说服犯罪目的与手段的分裂性。况且,“游民层犯罪说”脱胎于青少年同侪群体(peer group)亚文化理论。而亚文化概念隐藏着行为取决于价值观念的假设,无疑,这在行为的利益导向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是不太适宜的。相对丧失论的缺陷主要有二点:一根据参照群体学说可知,人们对参照群体的选择常与社会接近性为基础,即选择空间邻近和社会地位相似的人,因此,农民进城后其主要参照群体未必是城里人,而是身份相同的乡亲们。二退一步说,空间邻近性在选择中起重要作用,那么,农民进城后其社会地位与城市社会生态最大的匹配,意味着他们的参照群体主要是生活在城市边缘(贫民窟)的社会地位低下的“城里人”。[25]


  

  也许正是对流行观点的不满,触发了笔者对这个问题的思考。笔者认为,至少需要从文化、利益分配二个层面,去凸显不平等与犯罪在社会结构中的有机联系。


  

  应该承认,旧的文化从来不曾被新文化全部摧毁和取代,即使旧文化在今人眼里是如此怪诞和病态。长期的生产力低下和社会物质财富总量的匮乏状态铸造了我国社会注重结果公平——平均主义的悠久历史传统。可以断言,这种平均主义传统业已构成我国社会性格和国民人格的重要特征,甚至我们说中华传统文化的本质就是平均主义文化也不为过。贯穿我国历史中的超稳定机制在很大程度上得益平均主义文化的功能。笔者称平均主义为文化是鉴于我国平均主义业已构成了基于行动者知识——行动过程的社会结构再生产机制。[26]为了说明平均主义文化的效能,试用下图来说明它的构成:

知识(平均意识)←────→价 值←───→角色期待(暴力倾向)  ↓   ↓   ↓ 社会观念    社会认知图式(scheme)  行动(如:“不患寡   (如:”为富不仁“、   (如:”杀富济而患不均“)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贫”、“该出手就出手”、“成王败寇”)  ↓   ↓   ↓ 思维方式←─────→社会评价取向←──────→行为方式


  

  根据吉登斯的观点我们不难想见,正是平均主义既是知识又是行动的二元性(duality)统一,使其成为具有结构化(struchuration)作用的一种知能活动(knowledgeable activity)。[27]


  

  传统是巨大飞轮,构成了我们解释社会行为十分重要的背景索引。平均主义传统无疑加剧了社会成员对现实社会不平等状况的否定性反应。据民意测验显示,多数人对当前分配状况表示不满,有29%的人表示坚决不能接受。[28]毋庸置疑,否定性反应为侵财犯罪者提供了使其行为合理化的“推论意识”[29]和激发犯罪动机的“实用意识”。[29](p.60)值得强调的是, 从这二种意识可以派生出对现存社会结构具有扰动性破坏作用的“暴民意识”。像“你不仁,我不义”、“无毒不丈夫”之类民间流行话语似可看作暴民意识的写照。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