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租赁合同诉讼管辖的约定

  

  【律师分析】


  

  1、 张某可索赔的事项有哪些呢?


  

  根据双方B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可知,张某可主张的索赔事项如下:


  

  1)、要求返还押金4500元;


  

  2)、要求支付违约金,即押金的两倍,共计9000元;


  

  3)、要求就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包括装修折旧后部分的损失、新租赁场所与目前的租金差额补偿、搬迁费用损失等;


  

  4)、预付租金部分可以要求返还。


  

  另外,就仲裁费用、律师费用[1],张某也可在提起仲裁时进行主张。


  

  2、 张某为何纠结起诉到仲裁的费用问题呢?[2]


  

  张某之所以纠结,主要是仲裁受理费用过高,就张某主张的索赔标的额来估算,大概是三万左右,那么按照深圳市仲裁委的收费标准计算为6500元,其中含仲裁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后者就深圳本地而言,一般在40万以下的争议固定收费为5000元,前述成本尚未包括律师费。


  

  张某在咨询本人后,方知,该成本的发生多数是因为当初自己在勾选纠纷处理机构时,以为选择仲裁和法院没啥区别,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如果当初选择的是法院管辖,则按照张某该纠纷的标的额计算,法院的受理费仅为550元,所以两个机构受理费差距相对较大。


  

  3、 有关本案李某是否构成表见代理呢?


  

  就本案而言,由于李某的转租授权书是其个人伪造的,因此不符合法律有关表见代理的规定,由此不发生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张某也就无权以B租赁合同来约束王某,其仅能就其损失根据合同的相对性,追究李某的法律责任。


  

  【律师风险提示】


  

  1、有关转租事项需要确认的事项


  

  作为本案的次承租人即张某,其并未就次级承租的事项向王某核实求证,另外,对于转租授权书或者确认书,建议对于个人为房屋所有权人的,应该是签名加盖手印,这方面属于对合同相对人的资信审查事项,如果转租人无权转租,且次承租人未尽适当的风险注意义务,则有可能发生的损失,次承租人要自行承担。


  

  2、有关纠纷管辖的选择


  

  是否选择仲裁或法院管辖,具结合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合同的标的额、自身对时间成本、金钱成本的考虑,在咨询专业律师后进行选择,这样避免类似出现本案当事人张某的这种纠结的处境。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