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杨力军,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国际刑事法院访问学者。
【注释】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第1593(2005)号决议,S/Res/1593(2005)。
http://en.wikipedia.org/wiki/Sudan.
http://en.wikipedia.org/wiki/Second_Sudanese_Civil_War.
http://en.wikipedia.org/wiki/Darfur_Conflict.
如1547(2004)号,(2004年6月11日);1556(2004)号(2004年7月30日);1564(2004)号(2004年9月18日);1574(2004)号(2004年11月19日);1585(2005)号(2005年3月10日);1588(2005)号(2005年3月17日);1590(2005)号(2005年3月24日);1591(2005)号(2005年3月29日)和1593(2005)号(2005年3月31日)。
ICC, Report of the Prosecutor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to the UN Security Council Pursuant to UNSCRl593(2005),at 1 (June 29, 2005).
ICC, Report of the Prosecutor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to the UN Security Council Pursuant to UNSCRl593(2005), at 1 (June 29, 2005).
见Jason McClurg: Sudanese Government Disputes ICC Jurisdiction in Dadur, http://www.ielr.com/content/abstracts/detail/768。
见《罗马规约》第12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
见《罗马规约》第12条第2款第2项的规定。
联合国安理会第5158次会议,S/PV.5158。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S/RES/1564(2004)。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S/RES/1591(2004)。
《达尔富尔问题国际调查委员会给秘书长的报告》,S/2005/60,第142页。
联合国安理会第5158次会议,S/PV.5158。
《联合国宪章》第25条规定:“联合国成员国同意依宪章之规定接受并履行安全理事会之决议。”第49条规定:“联合国成员国应通过合作,彼此协助,以执行安全理事会所决定之办法。”第103条规定:“联合国成员国在本宪章下之义务与其依任何其他国际协定所负之义务有冲突时,其在本宪章下之义务应居优先。”
刘大群:“论国际
刑法中的普遍管辖权”,《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第6卷,第1辑。
联合国安理会第5158次会议,S/PV.5158。
见《罗马规约》第11条。
联合国安理会第5158次会议,S/PV.5158,中国代表发言。
Judiciary Challenges ICC Over Daffur Cases, available at
www.allafrica.com, June 24, 2005.
Judiciary Challenges ICC Over Darfur Cases, available at
www.allafrica.com>, June 24, 2005.
《罗马规约》。
《罗马规约》序言第5段。
联合国安理会第5158次会议,S/PV.5158,美国代表发言。
刘大群:“论国际
刑法中的普遍管辖权”,《北大国际法与比较法评论》第6卷,第1辑。
见下列国家的立法:西班牙(1985年《普通司法机构法》第23条)、奥地利(《刑法典》第65条第1款第2项)、瑞士(《军法典》第108条和第109条)和德国(《刑法典》第6条第9款)。
见下列裁决:1997年2月10日西班牙
宪法法院对巴拿马船舶(Panamian Ship)案的裁决(载于El Derecho,光盘,2002年,
宪法裁决);1998年11月4日西班牙国家法院对唐·阿尔方索·弗朗西斯·席林哥(don Alfonso Francisco Scilingo)案的裁定(判决)(出处同上,刑事案件);该国家法院对皮诺切特案的裁决(1999年9月24日的裁决,出处同上);对菲德尔·卡斯特罗案的裁决 (1999年3月4日的裁决,出处同上)以及2001年2月21日德国最高法院对索科洛维奇案的判决(3 StR 372/00)。
国际法院案例:2001年4月11日逮捕令案,刚果诉比利时。2002年2月14日判决书。
这方面的最终决定应由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作出。
联合国安理会第5158次会议,S/PV.5158,美国代表发言。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S/RES/1497(2003)。
联合国安理会决议:S/RES/1422(2002)。
同上,S/RES/1487(2003)。
联合国安理会第5158次会议,S/PV.5158。
联合国安理会第5158次会议,S/PV.5158。
见《国际刑事法院和联合国间关系协定》第13条的规定。
联合国安理会新闻发布会Press Release SC/8351, http://www.un.org/documents/pressc.htm。
联合国安理会第5158次会议,S/PV.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