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于006年2月14日发布,2006年3月17日起施行。本办法着力于解决互联网名争议,规定了域名冲突的解决程序,便利于互联网的管理与网络资源利用。
涉及专利权的司法解释主要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于2001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2001年7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对起诉前申请人申请法院裁定停止侵犯其专利权行为作出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问题》于2001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0次会议通过,2001年7月日起施行,对人民法院受理专利纠纷案件的诉讼问题作了规定。
其他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解释主要有:《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于004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联合下发,全国检查机关开展打击制假、侵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4年128日共同发布,2004年12月22日起施行,该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中的法律适用作了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于2006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1次会议过,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2006年12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12次会议通过,自007年2月1日起施行。
(四)知识产权地方立法
当前,我国许多地方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了知识产权地方规。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一些地方政府先后还制定了地方的《知产权战略纲要》,如《上海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和《山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等。地方性法规主要有:
(1)专利权方面。许多地方制定了自己的专利管理法规,如《云南省玉市专利奖励办法》、《山西省专利推广实施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查处专利违法行为办法》、《湖北省处理专利纠纷暂行办法》、《北京市利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等等。
(2)商标权方面。许多地方制订了适合本地实际的商标保护与管理地方规,如《浙江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法》;《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等等。
(3)著作权以及相关权利方面。许多地方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订了地法规,如《广东省音像制品制作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图书音像制品电出版选题管理办法》、《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等。
【作者简介】
曹新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梁志文,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教师,主要研究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