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知识产权法学教材大体可以划分为10个类别:1.供全日制法学本科学生使用的知识产权法学教材;2.供全日制非法学本科生使用的知识产权法通识教材;3.供法学硕士研究生使用的知识产权法学教材;4.供法学自学考试学生使用的知识产权法学教材;5.供法学继续教育学生使用的知识产权法学教材;6.供各级领导干部学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使用的领导干部知识产权专用教材;7.供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学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使用的企业事业单位管理者知识产权专用教材;8.供执法司法人员学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使用的执法司法人员知识产权专用教材;9.供社会公众学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使用的知识产权普法教材;10.专门针对其他人员学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使用的知识产权法学教材。
除了上述10种类型的知识产权法学教材之外,还有许多以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为标题的专门教科书,体现了知识产权法学教育的繁荣。这些教材不仅满足了各个层次、各种类别人员学习知识产权基础知识的需要,而且很好地促进了知识产权理论研究。此外,对国外教材的引进也促进了我国知识产权理论的研究,其中较为有影响的译著有:美国的阿瑟·R·米勒、迈克尔·H·戴维斯著的《知识产权法概要》,罗伯特·P·墨杰斯等著的《新技术时代的知识产权法》,日本学者富田彻男著的《市场竞争中的知识产权》和法国学者蒲吉兰著的《21世纪的黑金》等等.
(二)知识产权教研机构的建立使知识产权教研工作规范化
知识产权教研机构作为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基地,在知识产权学科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从这一意义上来看,知识产权教研机构的建立也是知识产权理论发展与不断完善的一个标志。在我国知识产权学科发展之初就很注重教研机构的建立。随着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知识产权教研机构所具有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因此,目前我国已建立了许多很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教研机构。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知识产权学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的前身是1988年成立的中南政法学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2000年正式更名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是国内最早从事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的机构之一,2004年11月26日被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5年4月25日成立知识产权学院。2006年5月13日,当时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托该中心,成立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究基地,为国家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研究和咨询服务。该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是著名知识产权学者吴汉东教授。中心专职、兼职研究人员分别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及德国马普研究所、日本北海道大学、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法国勒内笛卡儿—巴黎五大等国内外著名高等院校和国家机关。中心设有学术委员会作为学术研究指导机构,由13名成员组成,著名知识产权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郭寿康教授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吴汉东教授担任副主任。中心重点从事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实务、知识产权比较等方面的研究,与此相对应地设立了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室、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室、WTO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研究室、知识产权贸易与管理研究室、德国与欧盟知识产权研究所等五个研究室。为了实现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资料建设、咨询服务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发展,该中心开辟了四个窗口,即图书馆、我国知识产权研究网、学术刊物和国家精品课程。自成立以来,该中心已承担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司法部等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研究课题40余项,出版专著4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400多篇,编著“十五”、“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高等院校法学教材、研究生教材、非法学类高等教育通识教材及全国自学考试、全国领导干部培训和中央党校培训教材共计20余部。研究成果曾获全国首届优秀博士论文奖、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三十年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二等奖等奖励20余次。2005年,由中心研究人员承担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被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此外,中心还参与了我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或咨询论证工作,参加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