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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漏油:如何寻求司法救济

跨国公司漏油:如何寻求司法救济


朱伟东


【关键词】跨国公司漏油;司法救济
【全文】
  

  近一段时间以来,有关康菲公司溢油事故的报道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而英国高等法院此前于今年4月6日所受理的尼日利亚漏油事故受害者起诉皇家壳牌石油公司及其子公司壳牌石油发展公司(尼日利亚)的集团诉讼一案,曾引发了世界聚焦。对于像皇家壳牌这样的大石油公司而言,它并不担心赔偿费用,因为对于它在尼日利亚的盈利而言,这只是九牛一毛。它真正担心的是,该案将在英国确立一个先例,可能会引发更多的该公司漏油事故的受害者到英国法院寻求救济。


  

  此次案件由壳牌石油发展公司(尼日利亚)在2008年、2009年发生的两起漏油事故引起。这两起漏油事故都发生在尼日利亚尼日尔河三角洲奥格尼地区的博多渔业区。据专家估计,这两起漏油事故的漏油量与1989年发生在美国阿拉斯加地区的埃克森漏油事故的漏油量相当,大概是去年墨西哥湾漏油量的五分之一。


  

  在事故发生后的两年内,壳牌石油发展公司仅向博多当地社区支付了3500英镑、50袋大米、50袋黄豆及少量白糖、西红柿和花生油。这一行为引起当地居民的极大愤慨,博多社区酋长称其为“侮辱性、挑衅性及施舍性”行为。而去年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发生后,英国石油公司向受害者支付的巨额赔偿,使当地居民意识到必须通过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博多社区69000名受害者委托律师在英国高等法院针对壳牌石油发展公司及其母公司皇家壳牌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它们支付25亿英镑的清污及赔偿费用。


  

  皇家壳牌石油公司是由皇家荷兰石油公司和英国壳牌运输和贸易公司组成,其总部分别位于荷兰海牙和英国伦敦。这为英国高等法院对该案行使管辖权奠定了基础。特别是欧盟法院在2005年所作出的一个裁定中明确指出,集团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在被告位于欧盟地区的母公司所在国法院提起诉讼。


  

  另外,本案中原告的律师收集了大量令人信服的证据,能够证明壳牌石油发展公司(尼日利亚)应为这两起漏油事故负责。所以,壳牌石油发展公司(尼日利亚)这次没有像以往那样总是想方设法拖延诉讼程序,而是很快在今年8月初和尼日利亚漏油事故受害者达成协议,声称壳牌石油发展公司(尼日利亚)接受英国高等法院的管辖,承认应为这两次漏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尼日利亚《石油管道法》向漏油事故受害者支付赔偿。而达成此协议的条件是:原告不再将其母公司皇家壳牌石油公司列为本案的被告。随后,英国高等法院裁定,壳牌石油发展公司(尼日利亚)向博多社区受害者提供约2500万英镑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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