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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学研究三十年

婚姻法学研究三十年


张学军


【摘要】婚姻法学研究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过去三十年间婚姻法学主要研究的问题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婚姻基础、事实婚姻、夫妻忠实义务、法定财产制度、法定离婚理由、离婚损害赔偿。
【关键词】婚姻法;三十年
【全文】
  

  一、婚姻法学研究的总体情况


  

  1.婚姻法学研究的起点


  

  对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间的婚姻法学状况,巫昌祯教授这样总结道:“(整个)法学研究停滞不前,婚姻家庭法学的园地上,也满目疮痍,一片荒芜。”[1]杨大文、马忆南教授这样总结道:“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学……在被称为‘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内乱中陷入混乱和停滞。”[2]对此,笔者完全赞同。国家图书馆收藏的资料可供佐证。在此之前,它收录的最新著作是1964年出版的三本婚姻法著作。1978年,出版了北京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集体编著、杨大文执笔的《婚姻法概论》。笔者认为,这一著作应该看作新时期婚姻法学研究的起点。


  

  2.婚姻法学研究的发展


  

  主要以1980年《婚姻法》和现行《婚姻法》的修改、贯彻落实为契机,20世纪80年代以来,婚姻法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进展。理由主要有:(1)婚姻法学研究人员增加。随着高等学校法律院系的恢复或新建,婚姻法学教师队伍迅速壮大,其中大多数人承担起研究任务;来自实务部门(例如妇联、法院)、专门的科研机构(例如各级社会科学院)的研究人员也有很大增加;法学硕士点、博士点,尤其是民商法学硕士点、博士点建立之后,招收了为数不少的婚姻继承法学方向硕士生、博士生,由于必须撰写硕士论文、博士论文,所以他们也暂时地成为研究人员。(2)出版了大量的教材、专著、宣传读物、资料汇编、论文(包括硕士论文和博士论文)。国家图书馆收藏的1979年以后出版的论著和制作的音像制品共466部,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截止到1990年,列入国家教委“七·五”期间文科教材建设规划的五个项目(杨大文主编的《婚姻法学》、李志敏主编的《比较家庭法》、巫昌祯主编的《婚姻家庭法案例选编》、刘素萍主编的《中国婚姻家庭法资料》、张贤钰主编的《外国婚姻家庭法参考资料》)全部出版。中国期刊网收录的1980年1月1日到2008年11月9日间的婚姻家庭法学论文共1602篇。(3)理论阵地有所增加。改革开放之后,法学专业性的和综合性的杂志社、出版社,都有大规模的增长,它们经常发表婚姻法学论文或出版婚姻法学著作。(4)成立了很多婚姻法学学术团体。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成立了全国性的学术团体———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中国婚姻管理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成立了地方性的学术团体。这些团体担负着重要的组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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