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医方违约责任的形态和种类
费安玲
【关键词】医方违约责任;形态;种类
【全文】
医疗合同是医方为患者提供诊疗、防疫、保健、健康检查,由患者支付报酬的合同。作为医疗契约当事人的医方,包括医疗机构和独立开业的医师。医疗机构作为医疗契约的当事人,无法亲自为疾患实施诊疗行为,需聘雇专门的医护人员始能履行其对病患所附契约给付义务。此时受聘雇的医师并不因其实施医疗行为而成为契约当事人,仅系债务履行辅助人,因此医师如于医疗行为实施过程中有故意或过失,则由医疗机构为其债务履行辅助人的行为而负债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责任。[1]
医方违约责任的形态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行为形态是根据违约行为违反义务的性质、特点而对违约行为进行分类。从总体上说,根据履行期限是否到来而将违约行为区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两种类型。[2]
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预期违约有以下特点:预期违约是在履行期到来之前的违约。预期违约包括两种形态,即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在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在履行期到来之后不履行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方将不履行合同,而一方也不愿意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预期违约在责任后果上与实际的违约责任不同。实际违约常常造成非违约方期待利益的损失,而预期违约一般造成的是信赖利益的损失,两者在损害赔偿的范围上是各不相同的。
实际违约
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以后,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一方严重违反合同使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或者造成期待利益的重大损失,此种根本违约行为也等同于拒绝履行行为。如医方接到120求救电话,称一乞丐被车撞伤,车已逃逸,请求急诊出车救治,医方担心医药费无人承担,即借口说救护车因故障检修,无法派车为由拒绝出诊。因120急救服务合同于患方打通120电话时即已成立,医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出诊的行为构成拒绝履行。同时医方负有高度注意义务,应使120急救车随时处于良好车况状态,便于随时出诊,如医方在接到求救电话后才发现救护车故障,不能及时出车的,也构成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应负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