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以与网络差异交往为标志的犯罪亚文化造成了未成年人生活方式中诸多因素的不平衡和混乱,造成了未成年人与正常生活方式、主文化的断裂,使未成年人处于正常生活方式的边缘。各种网络不良因素使缺乏判断力的未成年人在心理上蒙受阴影、发生扭曲,甚至是聚集破坏的力量,为未成年人进一步实施越轨行为与犯罪提供准备,严重妨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二)反社会意识的积累
该种犯罪亚文化通过网络中的不良因素向未成年人宣扬、培育一种反社会的意识或心理。从差异交往的内容和方式上看,未成年人偏好于在网络中从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及通过网络浏览色情文献、图片与视频。以网络游戏为例,中国市场目前销售的网络游戏中,95%是以刺激、暴力和打斗题材为主要内容,涉世未深的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在这里很容易被扭曲。网络游戏往往通过复杂而曲折的情节、刺激性的画面,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无限的虚拟想象空间,使未成年人在不知不觉中接受了游戏中宣扬的思想和观念,当然也包括反动的思想、鼓吹暴力决定一切的观念、金钱至上的意识、对性的开放态度等等。所以,网络游戏又被称为未成年人的“电子海洛因”。同时,互联网中还存有大量的不受限制的宣扬色情或隐含有色情因素的黄色图片、视频、文字资料,这些黄色垃圾信息对于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的诱惑力、吸引力是相当大的。可以说,网络黄色垃圾是时刻威胁我国1500万未成年网民健康成长的定时炸弹。
除了上述网络游戏的不良观念和网络色情信息等明显的反社会因素外,由于网络的开放性和多元性,网络中往往包含一些非主文化的价值观念与思想。这种思想往往并不违法,但却与主文化格格不入;这种观念虽然不是固定的犯罪亚文化,但犯罪亚文化的形成与其有关。如近年来“网婚”现象就承载了上述观念和思想。“网婚”不仅是一种网络游戏,还是虚拟世界人们匿名交往的一种行为模式和社交方式。因满足人们心理上的某种需要,“网婚”形成了网络中的一股潮流。未成年人在网络中网婚现象较为普遍,笔者曾随机调查过一些小学生,“今天你网婚了吗”或“今天你离婚了吗”这样的话语让笔者十分震惊。“网婚”使未成年人在对待婚姻的问题上早熟,使他们更多的是以游戏的随意心态看待婚姻,而往往忽视了婚姻的基础——责任,使他们在性的问题上也提前早熟。“网婚”往往成为未成年男女之间早恋、性出轨等问题的催化剂。因此,“网婚”等网络中的灰色地带虽非反社会的犯罪亚文化,但却对犯罪亚文化的形成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