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engagement)而不是“孤立”,也许这是行政部门所坚持的理念。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财政部一直与中国进行对话,贸易代表办公室拒绝发起“301条款”调查,看来都是这个理念在发挥作用。2007年12月5日,Schwab在一次演讲中,更加明确了这种观念。她说,过去三十年,美国对中国采取的政策,即推动中国积极参与贸易和遵守世界贸易体制的标准,已经使得中美双方的经济和人民受益;双边对话,例如每年一次的“中美商贸联委会”(Joint Commission on Commerce and Trade, JCCT)[45]是首要的接触方式,因为这常常是最为有效的解决问题的途径;但美国有些经济倒退(economic retrenchment)的想法是想当然的,采取了提出增加关税法案的形式,使得中美双向贸易和投资关系的巨大好处淹没在“对中国强硬”的鼓声之中,根本不考虑这些法案的后果及与WTO的一致性;国会两院可能会紧紧抓住货币和贸易救济等方面的法案,但这些都是面对复杂任务的原始工具,将注意力集中到了错误的问题上,不仅不会有助于,甚至还会伤害美国工人、农民和企业家;面对复杂的国际经济挑战,国会应当小心那些“速效”的方法,要谨慎行事。[46]
如此看来,Schwab是主张“对话”而不是“对抗”的。然而,同样在这后一次演讲中,在谈到“接触”时,她突然话锋一转:如果对话不成,我们就要迅速、坚决地使用WTO争端解决机制等手段;提交争端解决机制本身也是一种接触的方式;两国对义务问题有争议就通过中立的法律机制解决,这是有好处的,而WTO争端解决机制正是为了防止贸易战而不是引发贸易战设计的。原来如此!
她对WTO诉讼的这种理解,在中国的那次演讲中就曾阐述过。她说:我们也不想提起WTO案件,因为这样费时费力;但当友好对话不能带来积极结果时,我们不能袖手旁观,对承诺视若不见,而应当使用争端解决机制。她接着说:法律诉讼不应当视为敌对行为,争端解决为贸易伙伴解决争议提供了客观的途径,否则这些争议就会污染整个贸易关系;对于中国那些试图劝说其他部门遵守WTO规则的机构来说,争端解决机制还提供了有用的工具;事实上,整个全球贸易体制都在从公平、理性的解决分歧的方式中受益。
原来WTO诉讼有这么多好处!怪不得她主管贸易代表办公室一年多时间,就连续告了中国五次:“影响汽车部件进口措施案”(DS 339,2006年4月13日[47])、“授予退还、减少或免除税收及其他支付的措施案”(DS 358,2007年2月2日)、“影响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的措施案”(DS 362, 2007年4月10日)、“影响出版物和音像娱乐制品贸易权及分销的措施案”(DS 363,2007年4月10日)和“影响金融信息服务和外国金融信息提供者的措施案”(DS 373,2008年3月3日)[48]。至此,她这“告状专业户”的“特色”已经彰显出来。相比之下,她的前任Rob Portman不过是拿出了一份“中美贸易关系全面审查报告”,宣布中美贸易关系进入新阶段。[49]她的再前任Robert Zoellick也就是提出了“中国应当是国际体系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responsible stakeholder)的“著名论断”。[50]难怪她在参议院关于任命问题的听证会上,称自己是“解决问题的人”(problem solver)。[51]
2007年11月29日,中美就“禁止性补贴”的案件(即DS 358)达成协议,Schwab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比较全面地阐述了她对美国贸易政策的立场。她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案件,中国的非法补贴措施严重干扰了从钢铁到木材到信息技术等产业美国制造商和生产商,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贸易条件,影响了美国在中国及第三国市场的公平竞争机会;现在中美双方签订协议,中国将完全取消这些WTO禁止的补贴。她接着说:这一结果,代表了美国制造商、生产商及其工人的胜利;这还表明中国的决策者明白了要尊重WTO对这类补贴的禁止性规定,同时表明布什总统解决争议的方式,即首先对话和必要时诉讼,以及在以规则为基础的体系内运作,获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她还展开说:这项争端的解决方式,对两国都是胜利,表明成熟贸易伙伴(mature trading partners)[52]能够使用WTO程序解决分歧;令美国感到鼓舞的是,该协议的条款反映了中国的理智决定(conscious decision),即为了自身利益,应当否定过去那种依赖于这种干扰性补贴的经济思维。她最后总结说:在对华贸易关系上,我们面临很多挑战;为了迎接这些日益增加和复杂化的贸易关系中的挑战,我们还有很多艰苦工作要做;我们需要更多的结果,更快的速度;在处理禁止性补贴这样的复杂问题上,我与国会就策略进行了密切磋商,议员们对结果而不是空话表示赞赏;此案表明政府认真对话加果断实施(serious dialogue and resolute enforcement)的政策能够取得实际效果;与单纯征收惩罚性关税的立法方式相比,也明确显示出了智慧之处;我们所做的,将给美国制造商和工人带来实际利益;我们应当避免的,是不必要的对华敌对关系(hostile relationship),因为这在长期只会伤害美国的工人和消费者。[53]
Schwab当贸易代表之前,是副贸易代表,负责欧洲、欧亚、中东和美洲的贸易关系,参与了美国在WTO、多边关系、服务和投资、知识产权、市场准入等方面的工作。再之前的工作包括:马里兰大学公共政策学院院长,摩托罗拉公司业务开发部主任,[54]助理商务部长,美国及海外商业服务署署长,参议员的贸易政策分析专家和立法组长,驻日本大使馆贸易政策官员,贸易代表办公室农业谈判官员。她在斯坦福大学获得发展政策硕士学位,在乔治华盛顿大学获得公共管理及国际商业博士学位,小时候随父母在非洲、欧洲和亚洲生活过。如此骄人的阅历,难怪她对国会、企业和行政部门的立场有如此独到的理解,在对华贸易问题上有如此“高屋建瓴”的见解。有趣的是,她不是律师,竟然也能对WTO诉讼如此“专业”和“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