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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务犯罪预防的新思考

对职务犯罪预防的新思考


张果


【关键词】职务犯罪;预防;思考
【全文】
  

  改革开放以来,职务犯罪逐渐成为国家政治领域的严重问题。尽管反腐败的声势一浪高过一浪,关于职务犯罪的相关立法几经修改,刑罚之严厉程度有增无减,但是我国的职务犯罪非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呈现日渐蔓延的局势,职务犯罪的形式变得越来越复杂,犯罪规模越来越大,“窝案、串案”成了一大特点,对国家的法治建设和社会稳定带来了严重威胁。当前职务犯罪的特点主要是:案件分布广,具有明显的行业特征;“窝案、串案”多,利用职权互相勾结共同犯罪相当常见;作案次数多,涉案金额大,大案、要案不断出现;作案手法更加隐蔽和狡诈。近年来职务犯罪预防的展开也暴露了许多问题,预防工作常常流于形式,犯罪预防的效果并不明显。职务犯罪日渐蔓延的现状提醒我们,传统的职务犯罪预防存在误区,必须深入探究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并作出针对性的举措。


  

  一、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市场化改革尚未到位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存在着两种主要的经济资源配置机制,即经济政策的双轨制。这就给部分人以利用行政干预市场活动、进行权钱交易的机会,也就是理论上所谓的寻租。在现代寻租理论中,“租金”是指政府干预或管制市场竞争而造成的级差收入。国家要对经济进行干预,如进口配额,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物价管制或特定行业从业人员的限制等,这种管制一定程度地抑制了竞争,扩大了供求差额,从而形成差价。一切商品经济中的行政管制都会创造出这种差价收入,即创造出租金,而一切利用行政权力大发横财的行为统称“寻租活动”。⑴我国由于市场化改革尚未完成,造成政府对企业微观活动还存在很多管制,这种管制就给寻租活动留下了很大空间。


  

  同时,转轨时期还是一个所有制结构大变动、利益关系大调整的时期。由于公共财产的产权界定不明晰,而产权的重新界定是在政府领导下进行的,如果对行政权力的运用监督不力,掌握权力的官员就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侵吞公共财产。在市场经济中人天然具有追逐利润的本性,通过较低的成本获取利益的最大化是“经济人”的基本特征。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中,通过商业贿赂或者侵吞国有资产可以使得个人以最低成本获取最大利益,符合经济人的行为动机。贿赂类职务犯罪是运用低成本获取竞争优势、取得市场稀缺资源的手段,在市场经济之初甚至曾经被视为商业惯例,很多人将之视为商业经营的一种潜规则和文化模式,这是此类职务犯罪得以存活的社会基础。由经济人追逐利益的本性及市场经济的稀缺属性决定,利用权力进行职务犯罪是一种自然的经济现象,具有其天然的动机驱动。因此,只要社会和政府不综合各种手段加以特别规制,其就会自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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